第16章(1 / 2)
作为家族中最有出息的子弟,他被寄予厚望,正是意气风发的翩翩少年郎。
只一夜,一切都天翻地覆。
殷父不慎卷入江南官场贪污案,依据大邺刑律,官吏贪赃者枭首示众、剥皮楦草。但他因不堪忍受酷刑,在家中书房自缢。
巴蜀的殷家大宅里,灯火通明,一片混乱,数十根火把晃得人眼睛都睁不开,殷家一家老小跪在地上,听候司礼监的太监宣旨。
凡十岁以上男童,没入奴籍;七岁以上女童,充入教司坊,其余人等,流放岭南。
父亲死在了江南,母亲听闻噩耗后,趁锦衣卫破门而入前,带着八岁的妹妹,吞金自尽。
他连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押解进京的路上,他一身镣铐,衣衫褴褛,曾经的凌云壮志,雄心抱负,统统化为灰烬。
宣旨的太监瞧上他了,打算把他孝敬给宫中某位贵人,故而着人牢牢看紧他。
入宫为奴,那真是再无翻身之地。
但他跑不了,更死不了。
送进宫后,他被洗刷干净,身无寸缕地送上了汪徵的床。
因着汪徵特殊的变态嗜好,他没有被阉。
但几乎生不如死。
每个不眠的夜里,他咬着牙无声泪流,无数次在想,为何偏要独留他一人苟活呢?
他曾试过逃跑,但因不熟悉宫中地形,竟跑到了李明月的宫中。
见他慌不择路,满眼惊恐迷茫,李明月便以为他新进宫的小太监,因受不住打骂跑了出来。
司礼监来拿人时,九岁的小公主出声护住了他,说是见他长得好看,便邀他一起玩耍。
李明月的这番佐证,让他免于被汪徵丢进暗室,放血而死。
对汪徵来说,一次不忠,百次不用,没用的废物自然要处理掉。
因李明月的打岔,他逃过一劫,但也曾怨恨,为何李明月要多管闲事,救他性命。
因为折磨还在继续。
汪徵自己没了子孙根,便也见不得别人好,兴致来时,召他作陪,三杯酒下肚,便开始对他动手。
有几次起了反应,竟招来了更变态的对待,汪徵拿着特制的鞭子抽打他下身,用蜡烛滴上去,甚至拿开水淋过。
汪徵最是想看他哭,尤其是一个美玉般的男子,在自己身下梨花带雨的模样,但他以前都是咬着牙不肯哭的,因此汪徵下手更狠了。
最狠的一次,他全身上下没一块好皮,在床上躺了足足三个月。
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他恍然明白了:只要汪徵一天不死,自己将永无自由。
包括死的自由。
犹记得在司礼监的大门前,汪徵曾问过手下,「这便是那个神童?瞧着是个可造之材。」
这便是收下了——这份「供奉」。
他想,他要把这句讥笑变为现实。
他一面对汪徵假意逢迎,小心讨好,一面渐渐显露出神童的才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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