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轮回--曹乐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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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轮回--曹乐篇

  北城的冬天总是叫人难忘。

  因为它的冷硬,因为它的无情,因为它从不言说的悲剧故事。

  冬天,本是四季之末,一片悲凉萧索之意,但是却有积极向上的浪漫诗人说它在酝酿力量,准备一场新的开始,如同一个圆,初始的地方也是结束的地方。

  而我的故事就开始于冬天,也即将结束于冬天。

  听起来很是圆满。

  雪花飘飘扬扬的落下,将北城覆盖成一片纯白之色,我低头,看着大厦下面的马路上,一队婚车缓缓驶过。

  今天,是他的大喜日子。

  还记得那一日他亲自给我送来喜帖,颜色红的刺目,写着他和另一个女人的名字,他像是犹豫了一下的问我:“你有空吗?”

  我捏着喜帖点点头,然后他就走了,没有回头的走了,脚步没有任何迟疑。

  再看一眼那已经远去的车队,我把手里一直捏着的喜帖展开,定定的看着“李麟凤”三个字。

  李麟凤。

  我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是在他自己的笔记本上,被它的主人写在雪白的纸页上,像是一件绝美的艺术品,和它的主人一样美。

  真的很美。

  在我被他从路边捡到,从那温暖的怀抱里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就在怀疑,我是不是到了天堂,看见了天神。

  然后我就幸运的被收留在他家做杂事,还有照顾一只年迈的狗。

  他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主人,在家的时候通常都是静静的看书。

  家里除了另一个保姆,偶尔来的司机和园丁,再无其他人。

  我一直以为他同我一样也是个没有父母的孤儿,但是除夕夜那晚,保姆却告诉我他是回家去了。

  原来他还有一个家。

  因为我们鲜少说话,仅有的沟通就是他突然告诉我想喝什么想要什么,我嗯一声赶紧跑去准备。

  再无其他。

  但是我却对他充满了好奇,我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我开始喜欢和他呆在一起,喜欢偷偷看他,喜欢趁他不在的时候,去他的卧室以打扫卫生为名,细嗅他残留的气息。

  直到某一晚,我从惊梦中醒来,摸到自己潮湿的内裤,才勐然察觉,我是爱上他了。

  因为我居然梦见我们在游泳池里欢爱。

  发现这样的心事,叫我十分害怕。

  因为我们是天差地别的两个人。

  他的人,就如同他的名字,是天之骄子一般的不可碰触,虽然他是私生子的身份,但是他那位亿万富翁的父亲却是很宠爱他。

  而我只是一个出卖肉体连学都上不起的穷孩子,甚至一开始他告诉我端一杯咖啡上来时,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做,还好保姆很耐心的教了我。

  我一直觉得自那一晚遇见他,就是交上了好运。因为他不但解决了我母亲看病的钱,解决了我的温饱问题,还送我去上学。

  我所能报答的,就是刻苦努力的学习,期待日后赚了钱尽快还给他,还有就是无微不至的照顾他。

  时间再久一点,我们的交流就稍微多了一点,因为基本都是我主动去问他的。

  他是一个很有耐心的人,对于我的那些千奇百怪的问题,他都说的上来,每次去外面回来,也会给我带一件小礼物,偶尔他也会突然给我讲一个很冷的笑话。

  高考的时候,他亲自开车送我去考场,问我紧不紧张,我说有点,然后他那修长好看的手指伸过来在我额头上弹了一下道:“放轻松,我在外面等你。”

  我的高考成绩不错,然后就很顺利的上了一所本市的大学,为的是可以时常去看妈妈,还有,回去看他。

  园丁乔叔从朋友那里弄到一批品种很好的白玫瑰,被栽在院子里,第二年就开了花,洁白中心带一点杏粉,我剪下几支插在瓶子里放在他的书桌上,他问我这是做什么,我说这个花真好看,放着这里欣赏嘛,反正是要凋谢的,他点了点头,没说什么,然后来年春天的时候,我看到又有一批新的玫瑰树被栽种下来。

  他一直在父亲的公司上班,我大学毕业之后,也被他直接聘用,我们依然住在这栋被玫瑰环绕的房子里。

  白天,他上班的时候,会顺道载我一起,他不上班的时候,我就开那辆他送我的毕业礼物——白色的雪弗莱去上班。

  他原本希望我可以在原部门一直呆下去,然后不断的晋升,但是我坚持想去做他的助理。

  因为我发现他有了一个固定交往的女朋友,我知道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了,我想尽一切可能的多看看他。

  基本他工作的事情,还有他的个人饮食起居都是我在一手打理。

  我和他一起出差,给他开车,然后开一间房,被他唤进浴室送东西,然后明目张胆的看光他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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