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哪怕身高0.4,三笑徒然当一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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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哪怕身高0.4,三笑徒然当一痴

TOMFORD的马尔菲柑橘香弥散在空气中,钱米乐穿着燕尾服单手背在身后,另一只手托着瓶底——顺着倾斜着的酒瓶,玫瑰色的液体缓缓流出,一杯来自法国波尔多左岸的玛歌展现在夏旖丽的面前。随即,他在巴赫的《哥德堡变奏曲》中,用食指和拇指极为优雅地捏起一片晶莹剔透的生菜放入沸腾的阿尔卑斯山脉的雪融水中……

“夏旖丽女士您好,非常荣幸能为您服务,我的名字叫钱米乐。”

面前的女人嘴角微微上扬,极为优雅地点了点头。

三秒钟过后,钱米乐用特制的银质长筷将生菜捞起小心翼翼地放在女人的盘子里。

偌大的纯白骨盘中间躺着一小片绿油油的生菜,孤零零的,有点搞笑。

看着那片和盘子极为不相称的生菜,钱米乐忍不住问道:“真的一片生菜就够了吗?要不要加点海盐或者恺撒酱?”

女人听到“恺撒酱”三个字时,捂住嘴夸张地叫道:“哦不不不,我怎么会吃这种廉价的食品,而且酱的热量太高了,我这辈子都不可能吃它的。海盐也不必了,过多的盐分摄入会让我水肿,这样就不好看了。”

“可您已经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女性了。”

“很多人都这么说过,谢谢。”女人冲钱米乐眨眨眼,“你叫我夏小姐我会更开心。”

“好的,夏小姐。”钱米乐毕恭毕敬地答道。

女人铺好餐布,左手用叉按住,右手拿着小刀轻轻地切下一块生菜叶,再用叉子插着小心翼翼地送入口中,张嘴的幅度极为讲究,太大了又丑又不礼貌,太小了又容易蹭花口红,一切都是刚刚好那么完美。

钱米乐面带微笑地站在一旁,内心却忍不住在吐槽,提前一周喊秘书订了位置,专车前来,不管是餐具还是配酒都要求最好的,这么大费周章的,只为吃一片生菜?至于吗?

虽然他们酒屋很小,但为了吃一片叶子包场的人,常野也是第一次见到。

前几天接到订餐电话的时候,秘书在电话里详细地交代了夏旖丽用餐的习惯、配酒、用水以及细致到进门口的地垫、用餐时间、所放的音乐和香氛。

对于这种极品又龟毛的客人,常野的内心是拒绝的,但对方开出了让他无法拒绝的酬劳。

电话里,秘书交代,这次的用餐是夏小姐和男友的约会。夏小姐工作很忙,很久没有跟男友约会了,所以她对这次的用餐很重视,务必要做到让她满意。

一般约会都是男人订位,女人订位还讲究的很是少见,所以从两天前钱米乐和常野就在好奇——这位订餐的夏小姐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

夏旖丽没有让钱米乐和常野失望,她从加长的特斯拉轿车中走出来的那一刻,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她身上,高挑曼妙的身材,乌黑亮丽的长发,雪白细腻的肌肤,深邃精致的五官,优雅高端的气质,美到美丽本身在她面前都会自惭形秽。

用钱米乐的形容就是,夏旖丽是个自带BGM(背景音乐)的女人,她走到哪儿,哪里就响起一阵罗马旧电影的配乐,仿佛奥黛丽·赫本重生。

当天的阳光并不强烈,从路边到酒屋不过几步路的距离,但秘书还是立刻为她撑起了太阳伞。夏旖丽踩着一双镶满碎钻的高跟鞋像一个精致的芭比娃娃,在秘书的陪同下摇曳生姿地走进了花间酒屋。

夏旖丽走进酒屋的那一刻,常野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钟,刚刚好六点,跟她约定的时间一分不差。

夏旖丽刚下车的时候,钱米乐就靠在门框上感慨:“奥黛丽·赫本重生。”

当夏旖丽走进酒屋并顺手给了钱米乐一千块的小费后,她已经升级为披着财神外衣的“奥黛丽财本”。

托“奥黛丽财本”的福,钱米乐第一次穿上了燕尾服,用夏旖丽的话说就是“先生,你穿这件工作服非常好看,但我还是更喜欢穿燕尾服的男士为我服务”。

夏旖丽的要求就像她的人——优雅、得体,让人无法拒绝。

“奇怪,她怎么一眼就看出我是男人了?难道是我最近化妆技术下降了吗?”钱米乐小声跟常野嘀咕。

夏旖丽听见了,大方地抬起头来,微笑着回答了钱米乐的疑惑:“因为你看我的眼神里只有欣赏没有嫉妒,这是一个女人做不到的。”

钱米乐震惊了,他想到了第一次来花间酒屋的时候常野说的话——“如果你是女生的话,你现在就已经爱上我了”,这两人是上辈子失散的亲兄妹吧!

吐槽归吐槽,钱米乐不得不承认,夏旖丽确实很迷人,无论是远观还是近看,无论是说话还是举止,甚至连近距离看她的皮肤,都完美得无懈可击。

趁着倒水的工夫,钱米乐跟常野八卦:“怎么这么久了还是夏小姐一个人坐在那儿,预订的时候不是说她今天是来和男朋友约会的吗?”

常野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时钟,夏小姐已经坐在酒屋二十分钟了,一般的约会,男人迟到五分钟都会有生命危险,尤其对象还是夏旖丽这么美的女人。

夏小姐就已经很完美了,能征服她还让她甘心等候的男人到底是什么样的呢?钱米乐和常野都被勾起了好奇心。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门口未见动静,钱米乐和常野内心却越来越焦灼,尤其是钱米乐,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时不时就往门外张望,连夏旖丽都感觉到了。她笑着问他:“你在等人吗?”

钱米乐不好意思地挠挠头,他总不能实话实说他在八卦吧?钱米乐的眼睛瞄着夏旖丽的桌子,在她的座位对面放着一套精致的碗碟,很显然,她确实约了人。

可那人为何还不来呢?

“夏小姐这么好看,追你的人一定很多吧?”

原本只是钱米乐为了掩饰自己的冒失随口一问,却没想到夏旖丽很喜欢这个话题,她认真地回答起来:“表白过的一共35个。”

钱米乐咂舌:“没想到,夏小姐这么认真地做了统计。”

“我们夏总是麻省理工经济学硕士,统计是她的强项。”同样漂亮的秘书小姐微笑着解释。

“我喜欢把生活数据化,这样更方便我做日常管理。”

虽然知道作为服务生不该跟客人聊天,但钱米乐还是忍不住问:“什么叫生活数据化?”

“就是把平时的生活和细节尽量用具体的时间和数量去作为一个恒定的标准。例如我每天六点起床做运动,六点四十分洗澡,七点吃早餐,七点半开视频会议,八点半收到秘书整理好的工作……晚上十点半睡觉。周末的话,会把上午的会议换成固定的学习课程,下午和晚上是运动和社交的时间。”

从夏旖丽开口的那一刻起,钱米乐的嘴就没合上过,但这还没完,旁边的秘书小姐姐笑着补充:“周一到周五每日卡路里的摄入控制在800以内,分别是早餐400卡,午餐250卡,晚餐150卡,周末摄入量可以增加到1200卡,每三周会做一次轻断食,每个月学习新的知识的时间要保证在45小时以上,每个月需要结识一位新的朋友,社交的时间占休闲时间的30%左右,这个因为涉及其他的人,所以准确性会降低,夏总会允许3%以内的误差……”

震惊已经不能用来形容钱米乐的心情了,如果他把自己比喻为地球的话,刚刚夏旖丽的那一番话就是一颗遨游在太空的小行星突然从遥远的另一边飞来,光速把他撞得粉身碎骨,炸裂开来,摧毁得连渣渣都不剩……

“那……那……”钱米乐感觉自己连话都不会说了,半天才憋出一句,“那个卡路里能算得这么精准吗?毕竟有时还要聚餐什么的。”

“哦,我会让秘书带上克数秤。”

钱米乐倒吸一口凉气,如果有人在跟他聚餐的时候随身带电子秤,他肯定这辈子再也不会约她了!

“你这样做很久了吗?”

“十五年吧。”

钱米乐终于知道夏小姐为什么愿意跟他聊天了,她应该没有普通朋友吧?除了想要征服她的男人和想要跟她交换利益的商业伙伴,钱米乐想不到还有谁能跟她相处。

钱米乐突然很怕,他有一种错觉,面前这个完美到连头发丝都打理得很好的夏小姐并不是真的人,而是一堆数据和金属组成的高科技机器人。

钱米乐被自己的遐想惊出了一身冷汗,为了缓解紧张,他生硬地换了个话题。

“我在微博上看到过一个话题,特别适合夏小姐参加。”

夏旖丽放下了手中的生菜,饶有兴趣地单手托脸:“说来听听。”

“你被人追的时候都收到过什么厉害的礼物?”

“为什么会觉得这个话题适合我?”夏旖丽问。

“夏小姐这么优秀,我想敢追夏小姐的人一定也很优秀。优秀的人追女人应该不会像我们一样只知道请客吃饭或看电影吧?”

夏旖丽笑了笑,显然一片生菜吃不了多久,她很乐意跟服务生聊聊:“那个帖子里的答案都是什么样的?”

“就是……”钱米乐挠挠头,“就是送包包喽,最近比较流行送整套的口红,还有送一年的早餐的。哦,还有还有,我自己朋友的故事,她有一次去约会,约会之前男生跟她说给她准备了一个礼物是一只兔子,然后她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出门了,下午回来的时候提了一个笼子气呼呼地跟我抱怨:‘居然是只真的兔子!真真正正的兔子!我要拿这只死兔子怎么办……’哈哈哈!”

“哈哈哈……”夏旖丽也笑了起来。她笑的时候也很好看,牙齿很白,手背轻轻地遮住嘴,手指白皙修长,“这种事我也遇到过。我以为是只小猫,结果养了几天才发现是只金钱豹。”

钱米乐瞪大了眼睛。

“是夏总在麻省理工读书的时候的阿拉伯同学。”秘书小姐姐补充。

“那后来呢?”

“当然连豹带盆都还给他了。”

“盆?”

“哦,我以为它是小猫还给它买了个猫砂盆。”夏旖丽不好意思地笑了。

“这应该是夏小姐收到过的最特别的礼物吧?”

夏旖丽思考了一下:“还有个追我的生物学家以我的名字命名了一种他新发现的病菌,我完全不知道要怎么谢谢他,谁会喜欢病菌跟自己叫一样的名字?哦,还有个设计师送了我他个人品牌当季全系列的服装,整整五大箱,不过,他的设计是主打的印第安原始风,我硬着头皮穿了两天,当时正好阿拉伯同学送的豹还在,每天都追着我扑,我后来才发现它是喜欢我身上的野鸡羽毛。还有一颗天然的南非粉钻,克数是我的生日。”

钱米乐小声地问秘书小姐姐:“夏小姐是双鱼座?”

秘书姐姐摇摇头:“处女座。”

“哦,对了,还有你们店现在正在放的歌。”

钱米乐愣住了,他们店此刻正在播放一首很经典的英文歌,前几年刚出的时候屠榜了好几周。

“不会吧……”唱这首歌的是国外一个非常有名的创作型歌手。

夏旖丽点点头微笑道:“这首歌就是他送给我的相识一个月的礼物,不过他并不知道我比他大12岁。”

从开始聊这个话题,钱米乐的嘴就没合拢过,一直呈“〇”形。当听到自己喜欢的歌手最经典的代表作竟然是为面前的夏小姐创作时,钱米乐深深地嫉妒了,难怪夏旖丽说女人看她的时候眼里都会有嫉妒的光,他一个伪娘都羡慕得想变“老娘”了,那个秘书小姐姐果然也不是简单的角色,心理是有多强大才能常年陪在这么可怕的人身边。

“当然也不全是好的。”夏旖丽回忆道,“曾经有个金融时报的主编,送了我价值一百万的股票,他说这只股票会暴涨,我当时很忙没有在意,想着过几天再还给他也不迟,谁知第二天刚好是周末休市,等我周一想还给他时已经跌得只剩一半了。”

夏旖丽喝了一口TasmanianRain,这款水中文名叫塔斯马尼亚雨,它来自塔斯马尼亚,是由岛上的雨水采集而来,下雨时直接装入瓶中。

似乎是猜到钱米乐内心的猜测,夏旖丽笑着解释道:“虽然追我的人很多,但其实我在二十九岁之前都没有谈过恋爱。”

“因为家教很严?”电视里不都这么演的吗,有钱人家的小姐总是家教甚严,成年以前能接触到的年轻男性只有家庭教师。

夏旖丽摇了摇头:“我父母早年都曾出国留学,我受的教育也很西化,他们很支持我追求我喜欢的生活。”

“那是为什么呢?”钱米乐更迷惑了,一个家风开明、美到炸裂的女生,怎么想也不应该拖到快三十岁才谈恋爱啊。

“不是我不想谈恋爱,而是……”

钱米乐抻长了脖子,好奇心让他迫不及待地问道:“而是什么?”

“而是我对他们都不满意。”

这个答案对钱米乐来说既是意料之中又是意料之外。意料之中的是,他从夏旖丽走进花间酒屋就发现了她是一个极致的完美主义者,任何细微的瑕疵都是她所不能忍的;意料之外的是,人非圣贤,她竟然真的把这套完美主义用在恋爱上。

想到这里,钱米乐更好奇了,今天约夏旖丽在这里用餐的到底是何方神圣?竟能征服有着极致完美要求的夏旖丽。

时间已经过去四十分钟了,按照之前约定的一个半小时用餐时间,差不多已经过去了一半。对任何一个女人来说,一次正式的约会,男人迟到这么久都是非常值得生气的事,更何况是连酒屋地垫的颜色和材质都要挑剔的夏旖丽?

最让钱米乐想不通的就在这里,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夏旖丽丝毫没有表现出半点焦虑,反而跟他相谈甚欢,一副心情很好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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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优秀的人,一个满意的都没有吗?”带着心中的疑问,钱米乐又问道。

“最开始的时候他们总是表现得很好,可时间一长,总能有一些让人无法忍受的地方。”夏旖丽轻轻地转动着自己手上的戒指。钱米乐发现她的戒指戴在中指,这表示她正在热恋中。

“就比如我之前说的那个生物学家,虽然是个书呆子,但他也很善良,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对我言听计从,对我的父母也非常尊重,他自己在学术上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算是我家人比较支持的一位。但接触久了有一天他来我们家拜访,我发现他的脚有点味道。我父母都跟我说这是小问题,但后来我发现他不但三天才换一次袜子,他……他还不爱刷牙,内裤正面穿完了还反面穿!他给我的理由是,研究学术的人不用这么讲究,要把更多的时间用在科研上,天啦,我怎么能忍受自己未来要跟这种人接吻!难怪那么多科学家孤独终老,我觉得只有硫化氢适合他们,毕竟大家都一样臭!”

“噗——”钱米乐忍不住喷了,果然所有女人不管多大年纪不管什么身份,吐槽起来都是一样的。

“还有那个设计师,倒是很爱卫生,每天都要站在镜子前收拾一个小时才出门,人长得也很帅,每周都会定时去健身房,属于穿衣有型脱衣有肉的那种,也很有才华,年纪轻轻就有了自己的品牌和生产线。他追我追得很紧,我几乎要答应他了,却在相识几个月后发现他竟然不允许我穿他竞争对手品牌的服装!他们明明是同窗,表面还是很好的朋友,内心却把对方看作是最大的敌人,想尽办法要战胜对方,为此背地里使了不少手段。一个自诩艺术家的男人心胸却如此狭隘,了解到真相,我恶心得连看都不想看他一眼。”

“没有一个正常点的吗?”

夏旖丽想了想:“有一个摩托车赛车手,我们俩是在濒危动物保护组织认识的,活动结束后,男士送女士回家,我分配到的那个人就是他,那是我第一次坐摩托车,风很大,呼呼地在耳边吹,特别开心。

“后来他出了车祸,休养了几个月后,赛车的排名再也上不去了。因为事业的打击,他的性格变得多疑敏感,常常翻看我的手机跟踪我,我们彼此都很痛苦,后来为了不再折磨对方,他出国了,我们再也没有见……

“还有,那个唱作歌手。”

听到自己的偶像,钱米乐紧张得连呼吸都屏住了,他很好奇但又很担心会听到一些龌龊的事,让他心中偶像的形象崩塌。

“算了,不说他,毕竟是名人,我不想引起热议。”

钱米乐失望地低下了头,又问:“还有那个送了一百万股票的呢?”

夏旖丽噘着嘴,美人就是美人,动气的样子也十分好看。

“别提了,那个最糟糕,自己的业务能力太差。我要还给他的时候股票已经跌了一半,他却要求我按原封不动的股票值还他!最终我只好自掏腰包,补了他五十万,幸好也不是很多。”

钱米乐在心里流下心酸的泪水,什么叫幸好不是很多!他恨不得现在就丢下餐具奔去买股票送给夏旖丽,但他连证券交易所在哪儿都不知道,也只能老老实实站在桌边服务客人。

夏旖丽的胃口很好,她吃了一片生菜意犹未尽,有些羞涩地问钱米乐“我能加餐吗”,钱米乐连连点头。他早就看不下去了,一片生菜怎么配当成一餐饭。

“夏小姐,你想吃什么,随便点。”

夏旖丽举起一根手指放在嘴边:“我还想,再吃一片,麻烦先生了。”

钱米乐险些站不稳:“什么?再烫一片生菜?”

“嗯。”

“我们餐厅还有很多不错的配酒小食,夏小姐要不要再看看?”

“我们夏总这周的碳水摄入已经饱和了,糖分和蛋白质的摄入份额要留给明天,明天中午有一顿商务餐……”不等夏旖丽反对,秘书小姐姐便直接否决了钱米乐的提议。

吃片菜叶子还要算热量,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乐趣?钱米乐强压住内心的吐槽,面带微笑地又为夏旖丽挑选了一片品相完美的……生菜。

常野抱着球球,没有其他的客人又不用开工,两个无聊的单身狗双双在吧台打起了瞌睡。墙上的指针已经走完一圈,钱米乐看着夏旖丽对面那个空空的座位,好奇心翻江倒海。最终,他冒着被秘书瞪死的风险又忍不住问:“夏小姐,你说你二十九岁以前都没有谈过恋爱,那后来追到你的那个是很完美的伴侣吗?”

“哎哟——”钱米乐被人在桌子下踹了一脚,从发力点的方位判断,应该是秘书小姐姐踢的没错了。

夏旖丽从进店开始一直心情不错,此刻她却收起了笑容,沉下脸来盯着面前的餐盘默不作声。很显然,钱米乐的问题触及了她不好的回忆。

钱米乐知道自己说错话了。

三个人都沉默不语,气氛变得十分尴尬。

所幸钱米乐是个知错就改的好男生,他低着头忙乎了一阵子。

一朵用生菜做成的小花摆在了夏旖丽面前。

“对不起,我不该乱问问题,这个是我刚刚自己做的,送给你。”钱米乐低着头,过了一会儿,又补了一句,“已经烫熟了,你想吃的话也可以。”

收到过金山银山,女神从未想到自己有一天会被一朵生菜做的小花打动。夏旖丽抬起头来,再次打量了一下钱米乐,这个话多的年轻服务生,他生了一张比女人还要白皙秀气的脸,瘦高的身材穿着燕尾服,像漫画里的少年。

“这孩子长得也太干净了。”夏旖丽忍不住呢喃。

“什么?”钱米乐眨眨眼睛,他看见夏旖丽盯着他动了动嘴,却没听清她说了什么。

“没什么。好久没回忆起以前的事了,跟你说说也无妨。”

钱米乐立刻支起了耳朵。

夏旖丽调整了一下呼吸,缓缓说道:“我这辈子一直在追求完美,不管外界怎么评价,条件多么艰难,我从未放低自己的要求,唯有那一次,唯有那一次我没有坚持。

“我表哥突然出车祸,我从小跟他一起长大,关系很好。去世前,他已经陷入了半昏迷,我拉住他的手发现他的手里有一张字条,是他清醒的时候写给我的,怕等不到我所以提前写了抓在自己的手上,上面写着‘旖丽,哥哥看不到你结婚了’。”夏旖丽眼里蓄起了晶莹的泪水,“我突然很自责。因为我坚持自己的生活方式,长久以来,周围的人都在迁就我:表哥特别爱吃肉,可为了让我开心每次聚餐都会选我喜欢的素食餐厅;比起我拿下一个又一个的成就,我父母可能更希望我陪在他们的身边,可我却永远都那么忙碌,甚至跟他们吃饭聊天都会一直盯着表看时间……看到表哥写的字条的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我太自私了。

“我想妥协一次,想试着改变自己,于是便接受了我前夫的追求,并与他直接举行了婚礼。他并没有很优秀,也不完美,但他的真诚打动了我,他向我表白的时候送了我一本影集,里面有上百张我的照片,他说从他认识我的那天,他每天都会给我拍一张照片,他知道我一定收过很多昂贵的礼物,他没有很多钱,拿不出特别昂贵的礼物,只好选了一些他拍的照片做了影集送给我。我接过影集翻开就惊呆了,我发现竟有一些是我高中时的照片,原来,在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喜欢了我这么久……

“我决定和他结婚时,很多以前追过我的人都难以置信,他们不明白我挑来选去找了这么久,为何最后选了一个看起来很普通的男人,甚至还有一些自负的人打电话来质问,问自己哪里不如他。

“我骨子里是个倔强的人,认定了的事谁劝也不管用,我执意嫁给了他,却没想到这成了我这辈子最错的事。”

夏旖丽低着头,两只手交织在一起,钱米乐看不清她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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