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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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邻居的吉他

暮夏初秋的午后。

阳光被半合的窗帘切成V字形,淡淡地印在对面的白墙上。我俯在书桌上看亦舒的小说《开到荼蘼》。这本书已经被我翻得很旧了,我还记得一年前,当我在书店里终于找到它时博文那忧心忡忡的样子,他看着我,缓慢地说:“其实,天意,我觉得你还是少看点这样的书会比较好。”

我把嘴咧开来,做出一个史努比似的微笑,算是回答。

他轻轻地拍了一下我的头,然后我们一前一后地走在回家的路上。也是这样的天气吧,阳光给他的头发镀上一层金色,风打着旋带着夏天最后一丝热气掠过我的耳旁。我抱着书朝着他的背影做鬼脸,怀着一种莫名的晕眩开始盘算高二的日子。比如,好好地学习数学,不再逃课看无休无止的言情电视剧,不再吃小摊上的零食,不再和隔壁班的女生在食堂里为了占靠窗的座位而吵架,等等等等。

做个乖女孩,为了博文,我是愿意的。

虽然,博文与我是那么的不同,他可以将一道在我看来九弯八拐的物理题在一分钟内轻松解决,却读不懂任何一篇稍稍小资的文章。比如我获得全市中学生创作比赛金奖的那篇散文,他给我的评语就是:“太散了,简直不知所云。”

有一次我逼着他和我一起听一首杨乃文的歌,那是一首我多么喜欢的歌啊:满天星星在眨眼,他陪在我身边,轻声细语温柔的脸,看着我的眼,一枚戒指在我眼前,是他的诺言,爱我永远……

我正听得如醉如痴希望他能和我有所共鸣的时候他忽然问我:“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来着?”

“《祝我幸福》。”

“出大问题了,怎么是《祝我幸福》,应该是《祝你幸福》才对呀。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写歌的人连这点儿也不懂,这歌还有什么好听的?”

我差点没当场晕过去。

这个总是让我啼笑皆非却牵肠挂肚的孩子,我一直以为和他之间会有一些长长久久的情节。我甚至开始为他写一篇长篇小说,男女主人公分别用了我们各自的名字,计划着在他二十岁生日的时候给他一个让他措手不及的惊喜。

从十七岁到二十岁,我曾一度以为这会是一场充溢着鲜花和甜美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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