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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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谁曾想到大家都是旧识

我花了五分钟时间才能适应这节奏,因为剧情太突兀,估计常思夏就算聪明也不会提早太适应多少。失踪又回归的程远信竟是这个作孽Jay的哥哥。大爷的,都说是冤家路窄。可这要比冤家路窄还要神奇许多的剧情,谁能想到还有这茬啊。

平抑了下心情,十分钟之前还四人战争变成了六人混战。我常思夏常思冬仍坐在一处,Jay自己坐在一边,他原来的位置上坐着的正是程远信和那个Su。

自从相遇,常思夏一直将目光紧锁在那个“Su”身上,借着上厕所的空,她把我扯出去,“你说那个Su和他什么关系?”

“谁?”

“你傻了是不是?程远信!”她猛的拧我腮帮子,“真是的。我都怀疑你是不是我亲妹妹。都这个时候了,就你还特笑的出来。”

我看了看镜中的自己,“我笑出来了?”

“对,对。还笑的很大声很夸张!真是,有这么高兴吗?”常思夏不满的看着我,“头一回见你前姐夫你都没这么高兴。”

……

我看了看她,使劲洗手,“这有的可比吗?”

“当然有的可比。”

说完,她转身就走。

“常思夏!”

“怎么了你?”

“你也别那么乐观,”我说,“我觉得那个女人和他不是一般的关系。”

“嘿。你还为我担心呢?我以为你那么高兴是看了这种情况高兴!”常思夏瞥了一下我,“不过我为什么不高兴?多日不见的程远信又回来了,我高兴的是这件事。这件事远比任何事情要大。和他身边带了个什么东西,完全没有关系。”

真是可贵的自信。

我真想告诉她,事情远比现在她看到的鲜血淋漓。

她的高跟鞋与地发出“咔哒咔哒”清脆的声音,听着就姿态骄傲气宇轩昂。而我则正面看着镜中自己的脸。许是真的因为我刚才笑的太欢乐,腮帮酸痛,头发被水打的黏在眉毛上,带着一种虚肿烂胖的没出息意味。

常思夏去不明真相的斗争去了。

可自以为明白真相的我,却连斗争的勇气都没有。

回到“战场”,常思夏早已在那又叫来酒。刚才还烂醉不醒的女人现在完全化成女斗士,这场面真是令人鄙视之极。

见我远远走来,常思夏和我招手,“思春你磨蹭什么呢,就这点路走的这么慢。”

“常思夏咱们走吧。”我把她拉起来,“你刚才不还醉酒呢吗你。”

“刚才是刚才,现在是现在。”

“那你先在这留着。常思夏,我不管你,”我说着就要拿起自己的衣服,“我打算走了。”

我正转身走出去两步,就听见那个美妙的声音,“常?你姓常?”

我瞬间转身,只见Su正看着常思夏,“真的吗?”

常思夏点头。

“那远信和我常说的人就是你了。他说,”这个女孩儿笑起来眼睛亮亮的,真是可爱的要命,“你非常有意思。”

这个结论显然让常思夏非常兴奋。

“常思春!”眼看着我就要走出酒吧,身后突然有人喊我,“再待会儿吧。”

我头也不回,手已经触到了门把手,“不用。”

“姐姐再待会儿多好。”突然窜过来一个人,不由分说拉着我胳膊就往回拽。我惊恐回头一看,竟是那个Jay。他笑靥如花,眼睛又眯起来像是纯种狐狸,“既然是我哥都认识的,那我以后就喊你姐姐了。”

这笑容真是令我汗毛竖起毛骨悚然,比他怒目竖起时还要令人感到惊悚。

我还没反应过来,已经就被拖回到他身边坐下。

刚要站起来再走,又被他狠狠拽住,简直是硬拉着回到了座位上,他还冲我无辜的眨眼,“姐姐就再待会儿。”

“可我明天还要上班。”

“你在哪儿上班?”

常思夏抢先回答,“她在因凯瑞。”

“因凯瑞?”这个Su貌似很惊讶的扬声,随即侧头看向程远信,“远信你直接和……”

“Su,喝这个饮料吧。那个是凉性的容易胃寒,”程远信将手里的饮料推给他,“这个很好喝。”

“我有个因凯瑞的朋友,还是做领导的。”Jay此时开口了,“我找他帮你说一下。”

“不用,我……”

“就再玩会儿吧。没关系的。”

我X。

事情已经这样,再不坐就说有点给脸不要脸的意思了。

我在那锲而不舍的吃着水果沙拉,已经吃出了五个空盘子。Jay还在那调制着酒,像是个科学家一样将这个弄到另一杯,然后再倒回去。整个场合里所有的动静都来源于两个女人,刚才常思夏还一派情敌见面的样子呢,这回就和人家Su“姐妹相称”了。搞得我这个真的姐妹倒像是个多余的。

我和Jay,程远信都一言不发。各忙各的。

常思冬同学早就按耐不住寂寞,去其他房间搭讪小姑娘寻欢作乐去了。临走前我千叮咛万嘱咐,千万别给我再惹出事儿来。这次再有乱子,杀了我我都不会再给他交钱擦屁股。

常思冬一句句“知道了知道了”,然后不耐其烦的走了。

他走后,我才发现Jay别有意味的看着我笑。

我有些懵,“怎么了?”

“你怎么和当妈的似的?”他说,“嘱咐这嘱咐那,当妈的都没你考虑这么细。”

“你要是有个狗崽子这么讨厌的弟弟,你也会考虑的这么多。”

“可那不还有个当姐姐的吗,”他一指常思夏,“她不还是大姐姐?”

此时那个大姐姐正在与Su火热聊天,两人刚从刚才的健身心得聊到了现在的美甲、美体、化妆等一系列琐碎的事情上,能和“情敌”达到这个境界,世界上也就唯有常思夏能做到。

我心下感叹一声,侧身想要拿再一份儿的水果沙拉,无意中对上了程远信的眼睛。

那双黑色的眸子在灯光的映衬下那样深不见底,又仿佛是凝聚了那样多的湖水,看似平淡无波,但却仿佛会一下子把人吸引进去。

我心里没来由的一颤,转过眼,又觉得这样不太好,干脆深吸一口气,将水果沙拉推过去,“你要吃吗?”

“我不……”

“他不能吃,”Su突然插话,“他对火龙果过敏的。”

“喔,呵呵呵呵呵。其实很好吃的,我最爱的就是火龙果,以前我能坐在那吃七八个,还有……”

“我也爱吃,”Jay夺过我手里的火龙果“扔”进嘴里,“哥你没福气享受,其实火龙果最好吃。思春姐姐你说是不是?”

到底应该是还是不是?

我潜意识的觉得这局势貌似有点复杂。

几个人都喝了酒,除了程远信。程远信开车和那Su走了,Jay突然转性,还绅士的帮我们喊了出租车,自己最后一个离开。到了家,常思夏“嘿嘿”的邪笑两声,突然说,“算这小子识相。”

“你哪根筋又不对了?”

“你没发现吗?Jay那小子对我们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不,何止一百八十度了,简直是三百六十度再加上什么绕身三周半的动作。”

“当然要变啊,以前觉得咱俩是对手,现在看你是嫂子了,对吧?”

“我擦!”常思夏瞪大眼睛看着我,“思春你不会是突然开窍了吧?怎么这么聪明?”

我真是无语了。

我这明明是挖苦反讽以期待惊醒梦中人好不好?谁知道梦中人睡得太过火了,根本就没有醒过来的想法。

“自恋不是病,”我酝酿半天终于挤出一句话,“可常思夏,自我催眠那就是病了。和情敌把酒言欢互称好友后再自我催眠,那更是毛病。”

后脑勺一阵痛。

她把沙发上的枕头给砸了过来。

“外行!在没摸清楚情敌底细之前,和情敌针锋相对剑拔弩张是最低级的战斗方式!你懂什么?”她骄傲的看着我,“我现在才叫做战略!”

“吸引男人不算是本事。把男人从另一个女人那里夺过来,那才是本领!”

战略个屁。

我恶毒的想,早晚会让你哭都没地方。

如果你自己五味杂陈会很难受,但是想想,如果世界上还有一个人情况甚至还不如你,那就舒坦多了。

我觉得我起码有自知之明,在马上要深陷之时还能将自己拉出来这就是上天给我的恩惠。起码比隔壁那个不自知,仍觉得自己与爱情触手可及的乐观主义傻瓜好的多。

我把自己像是个粽子一样裹在被子里,不知道怎么,满脑子都是晚上我们初见时的画面。真是狗血,那一刹那,程远信目光扫过我,人家惊讶时都是瞪着眼,他却眯着眼睛,像是一切都了然于心一样。

我拼命想将这个画面挥出脑子去,但这一幕却像是幻灯片,一画一画的在我脑子里上演,而且还自带配音功能。

更而且的是,就这样折磨了我一夜。

就因为这,我起床时简直是憔悴不已,完全比不上某些女人的春光满面,常思夏真是人间异类。她说,“现在情敌浮出水面了,当然她要有全新的面貌去应付这场恶战。”

不知道我现在是不是有了错觉,总觉得常思夏好像是知道了一些情况,故意做出来某些面目来刺激人的……否则若是本心,这也太夸张了。

此时她正对着镜子边哼着小曲边画着眼线,我想起昨天那一幕,突然琢磨起来,“常思夏,我问你一事。”

“什么?”

“你和那Jay,以前是不是认识?”

“啪嗒”一下,她手里的眼线笔掉了下来。事到如此,她居然还面不改色的说,“可能呢吗。我和他认识?我和他认识比他和你认识就早那么一天。”

我从地上捡起眼线笔,“你给我说实话。”

“我……”

“你还装?”

“不是,思春我……”

“我去告诉常革命你结了两次婚离了两次婚去。”

“好吧,思春。”她这才没了办法,“我告诉你。”

我就觉得常思夏和这个Jay认识,但是不敢肯定。毕竟芸芸世界这么多人呢,怎么可能呢,这么六十亿人口中淘出俩人来,就是有交情的?

但我没想到,这俩人不仅有交情,还不是一般的交情——

肉体之欢。

“思春你相信我,第一次见他的时候我真没认出来,否则我也不会带你去是不是?事实上我第二次都没认出来,第三次才觉得不对劲了,所以不想见他,抓起你就走。”

我真是无语了,“你晚上睡了一夜的人能认不出来?”

“这谁能认出来?那天他是脱了衣服,可这次见他是穿了衣服的。就现在我也许还能认出他那部件儿,也不一定能认出他这张脸……还有,就一晚上,还是半醉半醒状态下进行的。我当时对他的印象就是人帅活佳身体好了。真的,”常思夏很坦白的告诉我,“就这印象。”

“那天是圣诞节,你想我们孤男寡女的在酒吧认识,喝酒了很自然发生的对不对?这也算不上是多深的联系。关键就是我把他还当做牛郎了,睡完之后我还给他钱夹里塞了二百块钱。”常思夏仿佛怕我不信,伸出俩指头,“就200。”

我的神啊——这些都是什么事儿啊。

“不光是我,我估计他一下子也没认出我来。应该是第二次才认出我来的。”

我已经无语了,“你们打算怎样?”

“能怎样?肯定不是一路人呗。”

“你不怎样,他也会怎样的。常思夏,我的直觉告诉我,”我拍了拍她的肩膀,“这事儿没完。”

常思夏一向说我的直觉不准。准的是女人的直觉,而不是我的直觉。

但这次事实抽了她一耳光子,事情确实没完。但找上的不是她,而是我。

我正在因凯瑞上着班,江队说有人找我。我一看竟是Jay。“你找常思夏没找到是吗?”我接着就要掏出手机,“要不要我给你电话号码?”

“姐姐,”他按住我的手,“我找的不是她,而是你。”

我愣住了。

但两秒之后我反应过来,很快的说,“没事儿,常思夏把你们的事儿告诉我了。你们年轻人一夜情,我虽然自身不接受,但表示理解。我不会乱说的。”

这回是他愣住了,颇有些啼笑皆非的告诉我,“姐姐,你真是神仙。”

Jay约我去酒吧坐坐,说实话,我虽然酒量惊人,但作为一个合格的司机,我是超级不喜欢酒吧的,乌烟瘴气,而且花钱巨多。但Jay坚持要带我去那儿说话,我说我还要上班。Jay说他有办法,然后打电话给某个领导,江队居然亲自过来放假,还嘱咐我可以多玩一会儿。

在路上我问Jay,那号码可以给我吗。Jay一脸莫名,我说看来这领导特高层,说一句话江队就和儿子似的,以后万一有个大事儿小情的,我也可以走走关系。

我发誓我是一本正经的说的,但Jay不知道怎么了,又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我将他这样的笑容理解为他年纪小还没踏入社会,不懂这是个人情社会,靠的全是这样的脉络关系。忽然又想起来,“啊,程远信也是靠你这亲戚的关系进的因凯瑞吧?”

Jay一愣,笑的更欢了,然后问我,“程远信说的?”

我们去了酒吧,我提前说不喝酒,Jay这个孩子好歹也有通情达理的时候,给我上了果汁。我一直以为他会问我常思夏的事,没想到他问我,“你和程远信认识多久了?”

我眯了眯眼睛仔细回想,“得有半年了吧,中间他消失了一阵儿。”

“你觉得他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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