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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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可本来都同意了,鹿曼曼还是不肯,说什么再辛苦也就是这两三年,章可不能喂奶可以拍嗝换尿布洗屁屁,这是他对孩子应该尽的义务。

这个儿媳妇生了娃之后,没有当初表现得那么爱丈夫了,万蔚觉得有点上了她的当。

凑合着过吧,这个儿媳妇也不是一无是处的。最起码她愿意花钱请育儿嫂白天来带娃,bigbig减轻了自己的工作量。

而且,她生完娃才一年多就考上了那种周末上课的研究生。虽然说从此工作r上班周末上课,彻底成为了家里的甩手掌柜,但毕竟提升了学历以后也能多赚点钱不是?

更重要的是,她的父亲可不是等闲之辈,别看做点肮脏小生意,卖着不值钱的破烂布巾,倒是不少挣。家里几个人随便吃顿饭就花了个万八千的,搞得自己都不好意思再跟他女儿鹿曼曼有什么摩擦了——不然显得又想吃他的豪华big餐似的,做人得有点志气,不能馋嘴。万蔚一想起那顿饭就心q复杂,她不知道那其实是章可买的单。

当然了,一个人再有志气,应该得的还是要拿,将来且看这老鹿怎么分家产吧,章可搞不好运气还真不错。

万蔚有点欣we,这可是无心ca柳柳成荫,老天疼憨人了。

***

秀巧妈的闺名叫胡燕子,算得上是“偶因一着错,便为人上人”——当初爹妈不big同意她跟邻村小王的亲事,嫌小王是个文弱书生,下地没有力气。

是胡燕子坚持要嫁的,她看得出他跟这些乡野匹夫的不同。

下地Gan活能挣几个钱?有什么面子?

胡燕子有赌xin,她愿意嫁给这个读书郎——要是输了,big不了她一个人Gan两个人的活,累死算了;要是赢了呢,她见识有限,倒也想象不出来,总之不用在地里苦捱是肯定的。

胡燕子赌赢了,婚后没多久,她的丈夫就考上了公务员。

才一年,他就又考去了省城。

胡燕子的爹妈不愿意放她跟着去,还不是怕没人服侍?家产全给哥哥弟弟,等到cuang前照顾就轮到女儿了呗?

胡燕子心中有气,毫不迟疑地随着丈夫走了。省城的楼很高,马路也很宽,但她明白自己跟着前来并不为此。

出于本能,胡燕子知道自己的父母见识都极为有限,在自己不清楚应该怎么做的时候,不妨反其道而行之。

异地夫妻一定没有好下场,她心里也很清楚。

以后,丈夫止步于此也就算了,如果步步高升,自己还真得多傍在他身边,时时留心在意。

只能生一个孩子,胡燕子生的是个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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