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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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某个温柔缱绻的日子,我躺在叶正平胸膛,絮絮叨叨跟他讲了很多:我讲我小时候在学校被同学欺负,说我没有父亲,于是我骑在他身上,把那个小男孩一顿胖揍,边打边说,你有父亲,我也叫他认不出来你;我上大学的时候如何跟姚远搭讪;两个人在一起后,我又如何包揽他的一切琐事,就连家里马桶堵了、灯管坏了都是我来修;我说也许两个人的分开,我也有责任……

  我还不乐意的问他,“那天见到顾云扬,你怎么没吃醋呀?你表现的这么平淡,这要是本小说,这破情节都没人爱看!”

  “有什么可吃醋的,”他笑着说,“内小子一看就是个闷葫芦,磨磨唧唧的,才不是我的对手!”

  哼,没想到你比顾云扬还爱装,我早怎么没发现?

  他后来也羞涩的问我,“说说,你为什么喜欢我?”

  我想了想,说:“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就觉得特别放松,可以完全做我自己。”

  “这就叫王八看绿豆,看对眼了。”

  我嫌弃的白他一眼,“你作为传媒公司老板,怎么用词这么粗俗?”

  “那换个词,这就叫天作之合、命中注定、佳偶天成……”我奖赏似的吻打断了他的絮叨。

  未必是天作之合,但全身心爱着一个人的时候,会让你有一种归属感——你的心会安定下来,不再没着没落的悬在胸腔,而是扎扎实实的落在肚子里,像是吃了一顿美味的大餐,心满意足。

  叶正平仍然很忙,但不管多忙,他每天晚上都会给我通一个视频电话,跟我互道晚安。

  有时间的时候,我总会溜到他的工作室里,要么看书,要么睡觉,尽管他有时忙的顾不着搭理我,我仍然能自得其乐。

  有一天,那个戴眼镜的大男孩——阿顺,想找人审阅一篇稿子,大家都忙得不理他,我见他着急,一时兴起,索性把稿子拿过来看,看来看去,拿起笔,从头到尾改了一遍,交还给他。

  阿顺看完,不由得大吃一惊,问我:“思齐姐,你是学中文系的?”

  “不是……”我不好意思的说,“我学的是计算机,怎么,我改的有问题?”

  “太有问题了!”阿顺推了推眼镜,“你看,这几段,你这么一更改顺序,再加上几句总结做串联,读起来顺畅多了,而且这几个排比句,情感也更强烈,简直是鬼斧神工啊!你确定你不是文学硕士毕业的?”

  “你这么捧我,你们老板是不是会给你涨工资啊!”我笑的乐不可支。

  “他?他那么抠,怎么可能!”阿顺撇了撇嘴,“他总跟我们哭穷,说流量虽然不小,赚的多但花的也多,还老帮人家打官司,根本赚不了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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