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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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凡是我穿上合身的,陆晟都说好看。

我头一次发现,原来我身材这么好,穿什么都好看。

购物的两个多小时,真正让我体会到了什么叫白驹过隙。

以前,我买衣服的时候,总是感觉度日如年。

记得有一次,我看中一件五百多的连衣裙,问小服装店老板有没有 M 号的,可小店老板只让我试穿挂在外面的 S 号,说什么先试试样子,觉得上身好看,肯定掏钱买,她再给我找 M 号。

我当然知道老板娘在刁难我,她觉得我不像买主,所以故意那么说。

可我实在太喜欢哪件衣服了,于是试了 S 号,结果刚站起来,因为不合身,拉链直接崩了。

那天我和老板大吵三百回合,就为了讨论清楚,拉链崩了到底是她的错,还是我的错。

其实,修修拉链,不过二三十块钱。

唉。

从此之后,我只在网上买衣服,不愿再在实体店里看人脸色。

可是这一天,在陆晟带我购物的两个多小时里,所过之处,尽是笑脸。

所有售货员都对我极尽赞美之词,「气质非凡,穿什么都好看」。

我不禁感慨,原来有钱人的快乐,这么简单。

即将走出商场的时候,陆晟突然问我,还有没有别的想买。

我嘴上说着没有,可眼睛不自觉的瞟向门口的那家哈根达斯。

这个牌子的冰激凌,我一直都想尝尝,但是却一次都没舍得买过。

哪怕是去年过生日,都没有舍得买。

我想着,现在我有钱了,等会儿打发走老公,我一定要再回来,吃它个昏天黑地。

陆晟似乎看穿了我的内心活动,他牵着我的手,将我领到了哈根达斯的店里。

然后大手一挥,给我买了一个哈根达斯球。

「太凉了,吃多了不好。」他付款的时候说。

就这样,我失去了昏天黑地的机会,但吃到了最甜蜜的冰激淋球。

吃着吃着,我突然感觉自己超级幸福,忍不住拍了一张照片,发了朋友圈。

图是咬了几口的冰激凌,配文是:全天下,我最爱我老公给买的。

很快,我的朋友圈炸了。

好多半生不熟的朋友在下面留言,说什么的都有。

「刚分手半年,这就有男朋友啦?」

「什么老公啊,才请吃个几十块钱的东西,抠门!」

「无图无真相,老公在哪里?[吃瓜表情]」

「是不是老公长得丑,不敢晒,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说怎么辞职了,原来是傍了大款!不过,别被骗了啊!」

呵,熟人。

甜甜的冰淇凌令我完全无视了这些不友好的留言。

很快,我就贴着陆晟的肩膀,自拍了我们俩的合影,背景是一堆名牌购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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