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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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眯着眼睛,脑袋向后甩,鼻孔呼呼呼地喷气,像是在嘲笑我。

我提着半截扫帚跟农叔坦白:「我和沈莎莎吵架了。」

农叔一拍桌,立马给我批了两个月的假,拎着他的车钥匙,把我强行摁进副驾驶,说要送我去机场。

沈莎莎出差的地方叫达望城,坐飞机要三个小时。

被告知今天的航班已满,他锤了一拳方向盘,连忙调头送我去高铁站。

农叔猛踩一脚油门,一副过来人的口吻:「爱情这事,连一分钟都耽误不得,现在多耽误一分钟,将来就少爱一分钟。」

我一直没法感受到这「一分钟」的紧迫,直到我坐上高铁,窗外的风景开始模糊,屏幕上的数字从 15:00 跳到 15:01。

这时我才感觉到:我真的在一分钟一分钟地靠近沈莎莎。

我编辑了一条朋友圈,发了两张图:一张是窗外风景,一张是找了好久才找到的花手表情包,文案是:「追。」

可惜首赞和首评不是沈莎莎,是每天游手好闲、在朋友圈有房的叶狂风。

撒有那拉:「顾三少这是要开启漫漫追妻路?/偷笑/偷笑」

一想起叶狂风的 shift 和 ctrl 我就生气,我回他:闭嘴,回去找你算账!

什么漫漫追妻路?不过几个小时的路程而已。

 

23

「叶狂风是我成功路上的绊脚石,是天下第一乌鸦嘴。」

这是我坐在锃光瓦亮的木板凳上,望着大片水田思考得出的结论。

是的,我从傍晚一直思考到深夜,分析自己究竟是哪一环走错了。

先是从出站口处乘出租车,跟司机重复了三遍我的目的地:达望城。

下车后,我观察四周,发现周围人烟稀少,一点都没有繁华路段的喧嚣模样。

「达望城,妹挫,介力走四达望城。」司机和一位过路的大娘异口同声。

他们告诉我,往前直走五百米后才是中心。

好吧,沈莎莎毕竟是社会摇狂热爱好者,在城乡接合部有演出也是合情合理的。

我朝着大路往前走,路过一间又一间土房子。五百米后,我在一家商店门口,遇到了一位少年,他告诉我,这里是大万村。

「嘚啊大,乌暗万,次温村。」少年用标准的拼音,字正腔圆地回复我。

大万村,达望城。

出租车司机竟然是个口音贼。

 

24

我是铁了心要去达望城找沈莎莎的。

我深谙「生活不是狗血剧,豪门的恩怨都是自己瞎整出来」的道理,决心要打开天窗说亮话,让她清清楚楚地明白:我和从前不一样了。

越快越好,越早越好,要赶在矛盾不可调和前,要赶在她心灰意冷前。

我要赶紧离开大万村。

「难。」商店少年双手插兜,仰头看我,「路过村口的出租车一个月只有一辆,就是你刚刚下的那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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