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章 .漂亮的“男人”才害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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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章 .漂亮的“男人”才害人

  我和许嘉允的恩怨追溯起来可以总结为两个字——作孽。

  当然,作的那个是我本人。

  五岁那年,作为胜利小区的女孩儿独苗苗,我在江湖上“霸王”的诨号一直都是十分稳健的。

  因为年纪小又会哄人,整个小区上上下下男女老幼就没有不认识我的。

  那会儿的五一假期是我最开心的时候。这意味着小区里上学的小伙伴们都开始有了整整一周的空闲时间,可以跟我一起在太阳底下钻来钻去。

  洛镇是个小地方,零几年的时候连小汽车都很罕见,我爸有一辆摩托车停在楼下格外拉风。小伙伴们想要上去坐一坐摸一摸的,都要我点头。

  这是我作为一个“霸王”笼络“手下”的有力手段。

  但是当一辆更加拉风的小汽车停在楼下的时候,我爸的摩托就失宠了。

  虽然怒其不争,我也还是跟着凑上去了。

  我们围着车左看看右瞅瞅愣是没一个人敢伸手摸。

  虽然没见过,但这并不妨碍我们从家长那里明白这东西碰坏了赔不起。尤其是这辆车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了一种“我很贵”的讯号的时候。

  忘了是哪个叔叔了,看我们凑在一起打趣,说我们怎么胆子这么小,汽车又不吃人。

  本霸王怎么听得了这个,当下贼胆一起,手指并拢微曲敲在车窗上,发出一声急促的清响。

  其他的小伙伴们起哄叫着,说我要赔钱了。

  好事的叔叔就站在一边添油加醋,说对对对。

  我想跑,但是一个霸王的骄傲告诉我不行,所以我僵了个脖子反驳说,“你们骗人。”

  就在这个时候,被我“暴击”的车窗降了下来。

  毫不夸张地说,我是被吓得六神无主,连腿都软了。

  里面坐着的小孩儿探出个头,“你有事吗?”

  以我当时贫瘠的社会经验来说,刚刚的逞强兴许要赔上一百块钱。

  一百块钱是巨款,更重要的是,我妈如果知道了一定会再打断一根拖把棍的。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我根本顾不上什么面子倔强的,跑出了当时那个年纪的最快速度,将笑声远远甩在身后。

  这就是我跟许嘉允的第一次会面,他老人家只用四个字就在精神层次上打的我落花流水。让我稳健了好几年的“霸王”的诨号,在这一天当着所有“手下”的面天崩地裂。

  *

  因为怕被告发我打“坏”了小汽车,连着两天我都憋在楼上不敢出门。

  直到第三天,楼下的小汽车终于不见,我才放心大胆地下楼了。

  许嘉允搬到了我家楼下,坐拥小区的二层门面房。好巧不巧的,二楼卧室窗户正对着小区半露天的楼道,也就是我每日上下楼的必经之窗。

  我头一次瞧到他的时候,他正在书桌边坐着发呆。

  是真的发呆,目不转睛的那种,直愣愣的。吓得我赶紧刹车,转身就要上楼回家。

  但是他叫住了我。

  虽然他只是叫了个“哎”,但我还是本能地回头了。

  然后我就开始后悔。

  太冲动了。

  万一他叫我赔钱呢?

  好在他没有。

  他好像只是单纯地叫了叫我,然后就又不说话了。

  我愣在原地,眨眨眼。他看看我,我又看看他。

  就算后面许嘉允干了很多狗事,但是从小到大我都深刻的意识到他是好看的。

  尤其是在一群玩的黑秋秋的小孩子中间,他干净又秀气,比小姑娘更像小姑娘。

  现在想来,那个时候我应该就是个色批了,被他秀气的脸蛋顺着生不少好感,以至于进行了这辈子唯一一次“搭讪”。

  “这是你家吗?”

  “嗯。”

  “你叫什么?”

  “许嘉允。”他老老实实回答问题的样子还有点憨厚。

  “我叫赵喻津,你要跟我一起玩吗?”

  人类无论男女老少都是本能地更加喜欢好看的东西,从花草猫狗一直到人。当然了,除了色批这个原因,更主要的是精明无比的我觉得,如果我们成为了朋友,许嘉允就不好意思再告状说我弄坏小汽车了。

  许嘉允那会儿还没进化成学霸,呆呆愣愣地点点头又摇摇头,“谢谢,但是我家门锁起来了,我出不来的。”

  我看了看紧挨着台阶的窗台,诚恳地提建议他可以翻出来。

  他沉默了一会儿踮脚探头估摸了一下窗台的高度,又摇摇头说自己不敢。

  然后我上头了,做出了这辈子唯一一次“偷鸡摸狗”的决定——翻窗。

  我顺利地踩在许嘉允的书桌上,双脚踩实的时候觉得自己身上一定跟花无缺一样的帅气光芒,于是我十分深沉地从兜里掏出了两颗大白兔。

  这是原本是我留着要扭转霸王英名的道具,但是眼下把他哄好不要告状才更重要。

  能屈能伸这个成语,是我精彩纷呈的童年里最最融会贯通的一个。

  *

  许嘉允太老实,几句话就将家里的事情说的明明白白。虽然夹杂了很多我听不懂的词和事,但总结起来就是他们要一直留在洛镇,一直住在这里了。

  这对我来说是一件很好的事情,毕竟他比我所有的“手下”都要好看,有这样一个小弟,是非常有面子的。而且他还有非常多我没有玩过的奇奇怪怪的玩具,比如我只在电视里看过的魔方。

  当时我以为只要我的动作跟电视剧里一样快,这个魔方就能够恢复的原样。现实情况是我既没那个手速也没那个技巧。于是我没了耐心把魔方丢给许嘉允,转头找别的东西去。

  许嘉允不爱说话,莫名其妙被别人玩了玩具也呆呆的,捧着魔方扭来扭去,闷声低着头耳朵红红的眼角也红红的。

  所以我给他取了个爱称,红红。

  这个爱称一经问世就遭到了他的抗议,“我不叫红红。”

  “这是你的小名。”

  “我小名也不叫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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