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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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八个股东。

我把名字都复制下来,继续一查,发现事情更复杂了——

这八个名字中的每个人,都拥有几个到十几个不等的公司。

我脑子里立刻冒出两个字:

洗钱。

这个组织绝对有问题,想必他们注册歌迷会的原因,既有分账原因,也有洗钱的成分,毕竟演艺类的支出与营收,一直都是个谜。

我一边把这八个名字发给信息科的同事,让其帮忙查他们的个人资料,一边又找到负责对外的同事,让他立刻联系车管所、房管所等部门,要把这些公司名下的资产都给撬出来。

我还特别叮嘱,让他们在下班前把查到的资料回复过来,否则会误大事。

而做完这一切之后,天都已经黑了。

同事们都陆陆续续赶了回来,等着「加班」。

但其实每个人都知道,这肯定不是普通的加班。

12

即使有心理准备,但事情,还是出乎我的意料。

晚上八点,我们刑侦队五十三号人,齐聚在办公大厅里。

座位不够,许多兄弟是站着的。

老徐按惯例啰嗦了几句,还很严肃地请大家打起十二分精神,因为今晚,有个重大行动。

这不意外。

意外的是,紧接着,老徐让我们等等,然后打了个电话,粗暴地叫嚷着赶紧过来,兄弟们都齐了。

这时候,意料之外的事情,就发生了。

门被推开的时候,我居然看到了——

陈明峰!

跟他在一起的,还有我们的黄局长,以及分管治安的李副局长。

加上老徐,分管刑侦的副局,兼刑侦队队长。

三个局长都齐了。

不,局长倒没什么,我们也天天见,但陈明峰是怎么回事?

相信所有接触过庄玲花案件的同事,都懵了。

我们齐刷刷望向了老徐,希望尽快得到一个解释。

老徐只是迎着陈明峰,说了一句:

「介绍一下你自己。」

「陈明峰」立正站好,对着我们行了一个举手礼,才严肃地说道:

「我叫冯军,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副队长,警号 XXXXXX。」

我目瞪口呆。

原来如此,难怪……

老徐接连两次,让我们不用查他,还放他走。

原来他是我们的同事。

不,他是,卧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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