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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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章

他带着孩子逃命在外,自然不能再用原来的姓,于是便假称姓薛,自然是为了薛神医的缘故。

自从离开静溪山后,他身无分文,一路乞讨到了中原,幸好这几年新帝登基,恰逢盛世,未遇灾荒,别人看到他带着孩子十分可怜,

施舍得也多了一些。他积攒了钱买了丝线,走到中原时,已完成了一幅绣品。

这刺绣的技艺他曾下了不少苦功,只是绣品都用在陆府中,也从未拿出去卖过。如今只卖了一幅,便赚了二十多两银子。他绣了几幅,名气便传了出去,价钱节节抬升。

他自幼生于天山,长在陆府,如今来到中原,才知道天下之大,有很多东西都没见过。和中原人相处,他也渐渐明白,一个大男人,凭借绣工出名,

终究会被人耻笑,虽说卖时都托言是自己的妹子绣的,但许多人却因此对他那传言中的妹子有了好奇。

于是拿了卖绣品的钱来到洛阳城,开了一个酒坊。

这座酒坊是专门造酒卖的,不像别的酒馆还负责招待客人,因此盈利都只在酒上,虽然利润微薄,但生意极好,过了一年便略有盈余,但他想着这钱是留给薛神医的,日子仍旧过得十分清苦。

宝宝一天天长大了,他只盼望宝宝能坚强些,于是取了乳名叫做烈烈。但宝宝性格好动,倒像是矫枉过正一般,调皮得紧,

又十分任性,才一岁多大就将整个房间搅得天翻地覆,兰熙没办法只好给烈烈请了奶娘。

生意一天天好起来,又是两年过去。兰熙的酒坊店面并没有扩大,却请了两个人帮忙抬酒坛子,

那两个人一个只是少年,轻佻好动,叫做阿初,另一个却是住在隔壁的李大哥,在酒坊帮工的。

酒坊除了放酒的地方,后院便只有兰熙自己的房间和厨房。阿初和李大哥都住在外面,都已成家立业。

现在烈烈已有三岁,没有哪个乳母能受得了他的,请丫鬟带他又怕不够细心,而烈烈现在谁的话也不听,趁人不注意便跳上桌子、椅子不停地蹦,

还喜欢揪客人的胡子,虽然客人不介意,还笑呵呵地逗他玩,但也不可能任由宝宝这样下去。

终于有一天,烈烈踩坏了一坛酒,人也掉到了酒坛子里。

本来这坛子也不易踩坏,但偏偏这坛子酒是开封过了的,口又大了些,烈烈又借着椅子爬上去踩,于是整个人都掉了进去。

兰熙正在给客人打酒,一听声音,回过头时,几乎魂飞魄散,慌忙跑过去把烈烈从坛子里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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