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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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悄悄地站在后面瞄了一眼,看到了那张照片。

刚上完体育课,我扎着的公主辫子散开了。

我坐在台阶上咬着吸管喝红豆沙,元霄站在我身后帮我编辫子。

他低着头,十分认真的样子,光纤朦胧,他好似在割裂的梦中。

我也不知道脑子哪根筋不对了,花了两百块钱买了那张照片。

我高二的时候,迷上了看小说。

小说里的男女主角每次接个吻,描写得都特别迷醉。

我想来想去,晚自习的时候拉着元霄悄悄出去。

「肚子饿了?」元霄看了看时间跟我说,「去吃酒酿圆子?」

「不吃!」我带着他躲到安全通道的走廊里,小声问他,「喂,你想不想知道接吻是什么感觉。」

元霄靠在墙上,看着我。楼道里光线不好,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说话呀。」我戳了戳他的胸口。

他一下子握住我的手,然后低头在我的手背上吻了一下。

他的唇很凉,我的手很热。

一触即分,刹那之间的事情。

我唰的一下子抽回手,脑子昏昏的像是喝了一瓶酒。

「可能跟这个感觉差不多吧。」元霄闷着声音说了一句。

我强作镇定地说道:「那也没什么啊,看来小说都是乱写的。」

后来我才知道,根本不一样,太不一样了。

高考结束以后,我跟元霄一起考上了华大。

其实我是故意装作忘记了那个赌约,我心里很害怕。

万一我跟元霄真的在一起了,反而会失去他。

人们常说,只有永远的朋友,没有永远的恋人。

我也是才后知后觉,原来我很害怕失去元霄。

元霄把我拖到小树林,把我按在树上亲我。

他太紧张了,手掐着我的腰,很用力。

接吻原来是这样的滋味,心口酥酥麻麻的,想推开他,又更想抱紧他。

唇齿相依,亲密无间,是朋友关系没办法比的。

那晚以后,我成了元霄的女朋友。

我看起来很镇定,晚上跟金金睡在一起,我忍不住蒙在被子里尖叫起来。

「金金!我好喜欢当元霄的女朋友啊,我要一辈子当他的女朋友!」

金金叹了口气说道:「唉,元霄可不愿意你当他一辈子女朋友。」

我脸红扑扑地说道:「嘿嘿,他表现好的话,我将来也可以当他老婆。」

恋爱的那两年,我几乎是泡在了蜜罐子里。

所以元霄冷不丁提出分手的时候,我几乎反应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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