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1 / 2)
「有也比没有好啊,唉……」她重重地叹气。
我知道她的家庭负担很重,养着 4 个孩子,家里还有两个卧病在床的老人,连筱给的钱在初时也许算得上天降巨款,但远远支不起这个家庭。
我为她叹道:「养孩子真的不容易。陈姐,要不是得照顾家里人,你还年轻,去外面打工也能补贴家用啊。」
说到难处,陈姐难得多话:「我没文化,出去能挣到什么钱?」
她满脸苦涩,我忙安慰了几句。
「要是能在网上挣钱就好了。」陈姐看着屏幕,不无羡慕道。
「只要有粉丝,当然可以。」
陈姐舔了下嘴唇,专注地看着我,但见我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意思,尴尬地扯着嘴角。
她又问了几次。
我垂下眼,随意道:「我父亲以前为了让我进娱乐圈,向一个很有名的歌手买了歌,打算对外公开成是我的原创。一公布就会有很大反响,可惜后来我改变主意了。」
有了作品,就有持续的关注度,其中价值,她看了那么多视频,不会不明白。
我说:「陈姐,我可以把这首歌送给你。」
「送给我?」她的心动是如此显而易见。
我的谎言由她所渴望的一切而编织,这张网是美丽的、金灿灿的、她无法拒绝的。
不知过了多久,她缓缓地把手机递给我,总是黯淡的眼中满是期冀。
在她的监控中,我拿到了手机。
我看了眼日期,今天已经是 2 月 8 日,是我被关的第 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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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留下的信息再多,看不见也是徒劳。
这样的关口,付思源会上网吗?
我抚向我的眉心,那里有连筱的一滴血。
一开始,那滴血像有生命一般会在眉间可怕地跳动,渐渐地,它变得平和,就像融入了我的身体。
陈姐散播的故事中,反反复复地提到了一个时间——7 天。
7 天后,我所谓的男友会远走他国。
事实上,是连筱会带我离开这里。
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连筱需要我待在这 7 天,但显然,我的时间不多了。
我碰过手机的第 2 天晚上,陈姐瞒着连筱叫醒了我,迫不及待道:「有老板要买版权。」
我顿时清醒,这首歌只有我和付思源知道!
我唱歌其实蛮难听的,但对方开价 30 万,对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原创人来说可谓天文数字。
「留下联系方式了吗?他叫什么?」
陈姐着急忙慌道:「姓沈。他没给我留联系方式,要怎么谈啊?」
姓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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