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第五个人、第六个人、第七个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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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第五个人、第六个人、第七个人

在这个浴室里,一家人逐个被杀害、被肢解

在短短一个半月的时间里,绪方家的成员从七人减少到了四人。理惠子死后,掉到奴隶序列最末一位的,是主也。

有一天,他们楼下的住户来敲门,抱怨道:“不知道是谁在我家门前的过道里撒了好多的尿,恶臭熏人。看脚印,是走向了这个屋子。是你们干的吧!”出面应对的纯子,立即判断是大儿子的错,就在玄关门边打了他一巴掌。母子俩人一起道歉,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但是,松永在听到关于这件事的报告之后,勃然大怒,追究起主也和小彩的责任来。他一边给主也和小彩通电,一边追问道:“你们两个,谁把瓶子里的尿给倒掉了?”当时,主也和小彩都否认是自己。但在两三天后,主也却承认说:“是我干的。”

在法庭上,纯子代为说明了主也当时的心情。

她说:“平时,他们是往饮料瓶里小便的,然后由我负责把尿倒进马桶,放水冲走。但是,主也想小便的时候,两三个饮料瓶都是满的。我想他当时只能自己去倒掉瓶子里的尿。我能明白主也为什么要选择楼下通道作为倒尿的地点。如果倒进马桶放水冲走,冲水的声音会把松永吵醒,肯定会被责骂。如果倒进马桶不冲水,也会被责骂为‘随意倒尿’。如果去外面倒尿的时候,松永醒来,被他察觉出来,那还不知道将会受到怎样的惩罚。所以,我认为主也是想尽可能地缩短冒险外出倒尿的时间,因而作出了那种选择。”

但是,对松永而言,这一行为正是他加大虐待主也力度的绝佳理由。从那以后,主也身体的各个部位都会被夹上夹子,甚至连私处也被频繁地通电。

其实,对主也私处的电击在这之前就已经开始了。负责通电的要么是纯子,要么就是当时还在世的理惠子。松永一旦说道:“现在开始给主也的下边通电!”主也、纯子、理惠子就排队走进盥洗室,主也裸着下半身,直立不动,阴茎耷拉着。纯子或者理惠子就拿住阴茎,夹上夹子,然后按照松永所指示的次数给他通电。

主也毫不抱怨地熬过了通电。有时候,他的阴茎因为灼伤而出现浮肿症状,就涂上买来的消毒药,再用绷带缠上。即便这样,只要松永一下命令,还是要给他满是伤的阴茎通电。

主也还受到严苛的饮食限制。刚开始住在M公寓时,主也是一日一餐。一开始的时候,每天只吃八片涂上蛋黄酱的面包。但在两个月后,面包就从八片减到了六片。松永曾说:“理惠子是女的,所以是六片。主也是男的,所以是八片。”不过,主也为此而对松永抱怨说:“自己吃得多,却要在同样时间(七分钟)内吃完。这是不合理的。”松永听后,说道:“本来是好心让他多吃一点。谁知他非但不领情,却还那么说。那就也给主也六片吧。”那段时间,主也似乎仍会向松永诉说着他的不平与不满。

偶尔也会有便利店的便当。松永非常巧妙地利用了这种“奖赏”。在减少主也的面包数量后,松永说:“理惠子能在规定时间内吃完,真是了不起啊。作为奖赏,这个也给你吃吧。”把便当给了她。松永反复使用着这种“糖”加“鞭子”的手段,主也逐渐也不再抱怨饮食限制,原本有点肥胖的身体急速地消瘦了下去。

饮食最为贫乏的时候是在肢解作业的过程中。那时,绪方家的人被给予的只有“波旁”罐装饼干。其实,这还是因为需要用到饼干罐,把肢解后的遗骨碎末装进去,再扔进大海。松永指示说,扔掉里面的东西的话太可惜了,于是就把饼干作为肢解作业期间的工作餐。

主也一次被给予的饼干,大约是二十块。主也正在进行切割作业,手脏没法儿自己拿饼干。纯子她们就把饼干放进主也嘴里,让他在五分钟之内吃完。还有一段时期,他们被频繁给予可乐、果汁。这也是因为要用到空的饮料瓶,把用搅拌机打碎的肉片和内脏装进去,于是便需要清空瓶子里的饮料。

理惠子被杀害的大约一个半月后,也就是平成十年(一九九八)三月下旬,主也的身体发生了异常变化。法庭上,纯子说明了主也当时的情形。

她说:“主也的身体非常瘦,面部瘦得脸颊凹陷,眼圈深陷,眼眶突出,皮肤干燥,腿上也没有肉,还一直浮肿着。我记得他的大腿和小腿几乎一般粗细了。我想应该是他一直站着的缘故,导致腿部浮肿。不久,主也渐渐地无法走路了。按照松永的指示,我们租了好几个停车位,主也负责每隔几个小时把车子挪换一下车位。跟主也一起出去的小彩打电话来,说‘爸爸走不了了,坐下就起不来了’。最后,主也和小彩好不容易才回来,他恳求松永道:‘我太难受了,能不能让我躺一会儿。’那时,我还有些生气,心里想:‘肯定是故意装着叫苦。’现在回想起来,从不叫苦的主也竟然那样地哀求,说明他应该是非常难受的。”

而且,那段时间里,主也开始剧烈地呕吐,于是和小彩一起被关进了浴室。主也不被允许使用马桶,要吐到塑料袋里,然后由纯子负责把呕吐物倒进马桶,再放水冲走。

那个时候,主也每天被给予四片面包。他因为恶心而吃不完的话,松永就会毫不留情地给他通电。纯子对松永的意图作了如下说明:

“这大概是松永的一种怪癖。他明明知道别人病了,还要去折磨人。我认为,他是担心病人会以生病为借口而希望放宽规定,所以通过这种手段发出警告:‘别做梦啦!’但是,他似乎渐渐地明白了主也是真的不舒服,之后就没再惩罚了。”

主也的腹泻症状愈加严重,于是开始给他使用成人尿裤。但是,松永警告说,用了尿裤就不许漏到外边。一旦漏了,松永就会愤怒地责骂说“真是浪费尿裤”,并给主也通电。

有好几次,松永甚至让主也把粘在尿裤上的大便吃掉。松永对纯子下达指示说,“下次再漏的话,就让他吃了”,而且他居然还详细指定了吃大便的量和方式。纯子遵照指示,把大便分成两三份,分别用卫生纸包好,然后让主也张大嘴巴,一个一个地塞进去,再给他一杯水,让他连同水一起咽下去。

进入四月份以后,主也的症状逐渐好转,呕吐和腹泻也停止了。于是,松永马上就命令主也负责开车,接送自己往返于小仓和中津之间。因为,松永当时有一个情妇住在大分县中津市。

四月七日,松永要去中津,命令主也把胡子茬剃干净。纯子陪主也从浴室走向盥洗室。主也走得很慢,倚靠着洗脸台站在镜子前,两眼无神地看着镜子,用剃刀刮起了胡子。松永问他:“没事吧?”主也坚强地答道:“没事。”

纯子负责监视主也,所以也一同前往。大约两小时后,他们到达中津。松永命令他们在指定的餐馆等候,直到松永联系他们。松永还详细地指示说:“既然是带着二儿子的,那你们就要表现得像一对带着孩子的夫妇。”“要点量大的套餐,尽可能地慢慢吃,多消磨一点时间。”

纯子和主也忠实地遵从这些指示。他们点了盖浇饭配小碗乌冬面的套餐,并且用了很长时间才吃完。不过,他们开始担心“可能很快就会引起店里人的怀疑了”。这时,松永打来电话说:“还要再过会儿,再点一些什么吃的吧。”主也吃完一份套餐后,似乎也吃得起劲儿,于是又点了一份炸肉饼,又是一口不剩地吃了个精光。

之后,他们三人和松永在餐馆停车场会合,深夜里返回了小仓。主也在得到就寝许可后,进了浴室,和小彩一起躺在塑料帘子上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纯子像往常一样去监视主也和小彩的情况。她看向浴室里面,发现主也蜷缩着身子躺在那儿。按照松永的规定,早晨监视的时间里,主也是必须要站着的,可是……主也似乎察觉到纯子来了,于是稍稍地抬起上半身,但随后又有气无力地躺了下去。

站在主也旁边的小彩说:“爸爸吐了很多。”又拿出了两三个塑料袋。纯子吃了一惊,问:“没事吧?”然而,主也没有任何的回答。

松永得到了报告,来到浴室,让小彩说明呕吐时的情形,又向纯子询问前一天吃了什么。随后,他怒不可遏地责骂道:“就是贪吃那些油腻腻的东西,所以才把身体搞得那么糟糕!”不过,松永当时并没有惩罚主也,而是指示给他吃些胃药。

但是,在吃完药大概三十分钟后,主也又吐了。于是,松永命令让主也禁食,说:“暂时让他的肠胃休息一下比较好。”并在浴室里放了一个装满自来水的饮料瓶,告诉小彩说:“为了防止脱水,要尽可能地让他喝水。”主也就这样咕咚咕咚地喝完那一瓶水。大约三十分钟后,主也又开始难受了。第二天,也就是九日,又给主也吃了三次胃药,但是每一次都是吃完了就吐,而且一整天里都在反复地呕吐。

又过了一天,也就是十日,主也的症状进一步恶化。就在前一天,他还能直起上半身吐,现在只能抬起头,吐在小彩拿到脸旁的塑料袋里。松永命令停止服用胃药,说:“要是吐得那么厉害,就把药浪费了,所以不给他吃药了。”在那之后,主也自己拒绝了给他的面包和“力保健D”。按照惯例,违抗松永的指示是必然会遭受惩罚的。但在那时,就连松永也说:“最好别勉强地让他吃东西了。”主也脸色苍白,声音微弱,头也不玛?丽?抬地躺在那里,而且还是不停地呕吐,刚吐完却又要吐,但明明是已经没有东西可吐了,只是“呃、呃”地干呕。这样的状态,持续了一整天。

关于主也的症状,纯子作了如下讲述:

“去中津之前,主也的病情时好时坏,但腹泻和呕吐已经停止了,所以即便从中津返回后的第二天早上,主也又出现呕吐情况,我们也还是比较乐观的。然而,第二天,我觉得如果不把他送去医院的话,就可能会有生命危险。之后,他的病情一天比一天严重。十一日前后,我确信:‘如果不把他送到医院,他就一定会死。’但在当时,我没想把主也送去医院。因为我曾在妈妈病重的时候,提议送医院,但被松永否定了。我想如果主也会死,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这份证词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纯子自己承认了对主也的杀人意图。

在法律意义上,杀人罪的成立,必须以认定杀人者怀有杀人意图为前提。杀人意图包括两种,除前文提到的“确定性杀人意图”外,还有“非必然杀人意图”。简而言之,前者是一种积极性杀人意图,即“一定要杀”,后者是一种消极性杀人意图,即“他可能会死,但我别无选择”。但是,即便是后者,一经认定,也足以构成杀人罪。

主也一案和清志一案存在相似的情况,即施加各种惩罚和限制,致使受害人身体衰弱,并在不久之后死亡。但是,纯子在清志一案中否认了自己具有非必然杀人意图,但在主也案中则作出了全面承认。纯子应该是在经历了清志的死亡之后,能够预见主也的结局,并在某一时刻确信:“这样下去的话,主也会成为清志第二。”

四月十三日,主也的情况稍稍有了一点变化。他喝光了松永给的具有提振精神作用的功能性饮料“ALL P”,接着又喝下了五百毫升的罐装啤酒。

纯子没有目睹那一情景,所以不知道是主也自己喝的,还是被灌下去的。但据她说,松永一边摇着空罐,一边返回和室,一脸得意地说:“哟,啤酒也喝光喽。”又嘲讽着说:“喝水和力保健D的时候会吐,但是喝价格贵的ALL P和啤酒怎么就不吐了呢?”

负责把啤酒送进浴室的是恭子。她在法庭上说:“松永看了主也的情况后,对我说‘拿啤酒来’。”不过,恭子也没有亲眼看着主也喝啤酒。恭子回忆说:“后来松永说过:‘看他要死了,就给他喝了罐啤酒。’”这句话充分暴露出一个问题,即松永已经预见到了主也的死。恭子还作证说:“没多久,浴室里就完全听不到任何声响了。那时,松永说了句‘已经死了吧’之类的话。”

松永的这个预感成真了。在给主也喝下啤酒大约一个小时后,纯子去浴室,发现主也躺在地上,头朝着门,双手抱着肚子蜷缩成了一团。他脸色苍白,仿佛沉睡一样,非常地安静。小彩站在浴室的一边,一脸茫然,嘴里喃喃地说:“爸爸好像死了。”小彩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像是能乐的面具一样。

松永接到报告后,来到浴室,斥责小彩说:“已经死了啊!为什么不叫我啊!”然后,他询问小彩:主也是什么时候死的、怎么样死的。小彩说,他喝完啤酒之后的半小时到一小时,渐渐地没有了呼吸。

松永自言自语似的低声说:“ALL P也没管用啊。不过,啤酒也喝了,应该也心满意足了吧。”随即命令纯子和小彩进行肢解作业。在肢解过程中,她们按照松永的指示,使用了芳香剂,用薰衣草的香味去中和切开腹部时散发出的强烈恶臭,那味道闻起来像是有什么东西腐烂了一样。

由两个人施行的肢解作业是异常困难的。松永每次上厕所的时候,都会查看浴室里的作业进展,催促正处于疲劳作业状态中的纯子和小彩,他还会因为切割的碎片太大而发怒。

主也死后,除松永和纯子以外,剩下的人全是孩子。其中,松永的两个儿子以及负责照顾他们的恭子依然受到优待,但是,小彩和优贵的处境则越来越悲惨。

松永之所以把小彩和优贵带到藏身处,原本是将他们作为人质,目的是可以操纵绪方一家,尤其是主也。然而,事到如今,这两个孩子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甚至反而可能成为指证他们犯罪行为的证人。根据纯子的供述,优贵从没有被通电,而且在虐待、杀害和分尸期间,他也一直都是站在玄关处,因被折叠挂帘隔断,所以什么也没有看到。但是,小彩知道所有的事情,因而被松永视为“危险人物”。

纯子提议把两个孩子送回主也的父母家,但被松永一口否定道:“小彩要是多嘴说出去,怎么办?”“就算小彩什么都不说,亲戚们也肯定会问来问去的。要是因此遭到怀疑,不就适得其反了吗?”可是,当纯子提议说要把两个孩子留在身边照顾的时候,松永又是断然地拒绝道:“吃饭是要花钱的。”

那个时候的纯子是这样考虑的。

“小彩和优贵都是温顺聪明的孩子,我想在一起生活不会给松永带来麻烦的,我想过有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来说服松永。确实,生活费是会带来负担,所以我想如果由我出钱,小彩和优贵应该就会得救吧。于是我告诉松永说我来筹钱。我的想法是让亲戚、老朋友中关系疏远的人或者不太了解我情况的人借钱给我。”

但是,联系了几个人,没一个人愿意理纯子。松永便指责道:“明明知道自己赚不到钱,还敷衍我!”纯子便很难再说些什么了。

主也死后,大概过了一个月左右,松永终于说出了心里话:“小彩可能不会说出去,因为她自己也有罪,但是优贵并没有犯罪。小彩一旦告诉优贵这里发生的一切,那么优贵将来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威胁到(我们二人的)孩子或者报复他们。为了让小彩和优贵中的一人活下去,就必须杀死其中的另一个。”

那时,松永非常突兀地引用了源平之争的历史——源义经被平家放掉之后,长大后成功复仇的故事。松永总结说:“正是因为对孩子太仁慈了,没有杀他,所以后来才会遭到那个孩子的报复。”他又用这个例子作为参照,说出了自己的结论:“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我们必须尽快堵住他的嘴。”

听了这番话,纯子知道松永的意思是指示自己杀害优贵。但是她当时不仅没有反驳,反而马上答应说:“只能这样了。”在法庭上,她坦白地说出当时的原因:“因为我不知道拿什么话去反驳松永。当时,脑子里想着的,只是如何说服自己去杀优贵,而不是怎么去救优贵。”

她说:“优贵的父母和祖父母也都不在了,既不能去上学,又吃不饱饭,现在虽然还没被通电,但显然要不了多久,就一定会开始被通电的……一想到这儿,我觉得他就算是活着,也是活得很可怜。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不能给松永添麻烦。我决定杀害优贵,并不是因为自己真相信松永说的,我的孩子们将来可能会遭到优贵的复仇之类的话。”

一听到纯子说赞成杀害优贵,松永便命令她把浴室里的小彩带过来,并连珠炮般地质问小彩。

“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啊?”

“和优贵两个人回爸爸的老家。”

“回去之后,如果别人问这问那的话,你怎么做呀?”

“我什么都不说。”

“你或许不会说,但优贵没问题吗?你的想法太乐观,太天真,觉得优贵对爷爷、奶奶、妈妈和爸爸的死是一无所知的,就算回去也不会有什么害处。但是,我认为正因为优贵什么都不知道,所以一定会如实回答。小彩,你能保证优贵什么都不说吗?”

“我不让他说。”

“就算你不让他说,但是万一优贵说了些什么的话,警察就会趁机采取行动。小彩你也是犯了罪的,会被警察给抓起来的啊。即便那样,你还是觉得没问题吗?”

“……”

“而且也对我不利,我会被警察抓起来。这个责任,小彩你负得起吗?”

“……”

“优贵呀,爸爸妈妈不在了,活着也只是痛苦。他不是和妈妈很亲近么,让他回到妈妈身边去不好吗?”

“……”

“如果小彩你想回爸爸的老家的话,是不是要把优贵杀了才好呢?”

“……”

纯子在一旁听到了这些对话。她在法庭上说道:

“松永一个接着一个地追问那些细小的问题,要小彩回答,然后又针对小彩的回答提出更多的问题,逼得她无法回答。‘会对我和小彩你产生不利影响,你负得起这个责任吗?’这句话起到了推卸责任的作用。与其说小彩什么都没说,倒不如说她什么都说不出来。最终,她决定杀了优贵,回答说‘我会那么做的’。”

五月十七日,在把优贵关进浴室后,松永、纯子、小彩三人在厨房讨论杀人方法。纯子说:“我一个人把他勒死。”松永主张道:“不行,你和小彩两个人勒。”又给出了非常具体的指示:“你们从两边拉。即使累了也不能松懈,尽量多勒一段时间。还有,一定要通过心跳声确认死亡。尸体马上带到洗澡间去。”

纯子和小彩回答“好的”,并请求松永允许她们使用电线。松永同意了:“好,用吧。”然后留下一句“好了,差不多该动手了”,就走进了和室。

小彩把优贵从浴室带到厨房,按照松永给定的剧本,温柔地对他说:“优贵,想见妈妈了吧。”优贵高兴地“嗯”了一声。小彩就指着厨房的地说:“那么,优贵,你先在这儿躺下。”优贵便顺从地躺下,睁着眼睛,仰面躺在那儿。小彩蹲在优贵的左肩旁,纯子蹲在右肩附近。恭子从和室里出来,蹲在优贵的脚踝附近。恭子接到了松永让她帮忙的指示,第一次参与了杀人行动。

小彩说:“我带你去见妈妈。”说着,把电线从优贵的脖子下面穿过去。看到电线,优贵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但还是乖乖地躺着。小彩拿着电线的一端,与此同时,纯子拿着电线另一头,两人各自把自己手中的电线递给对方,让电线的两端交叉在优贵的脖子上方。

纯子回忆起当时的心境道:“我觉得必须抓紧时间。因为我想尽可能不让优贵感到不安,想尽快结束这一切。”

她们立刻从两边拉电线。优贵发出“呜”的一声,双腿直蹬。纯子和小彩继续用力拉紧电线,几乎要把优贵的脖子和整个身体勒到断开似的。恭子则整个身子压了上去,压住他的双膝。过了一会儿,优贵不再动了,但纯子她们并没有停止,因为要遵从松永“要勒得充分”的指示。

终于,她们松了手,放下了电线。连口气还没喘匀,就马上开始确认死亡情况了。纯子掀开优贵的衬衫,摸了摸心脏附近,含糊地说:“我想是停止了。”小彩把耳朵贴在心脏附近,果断地回答:“不跳了。”纯子也把耳朵贴在优贵胸前听,再次确认已经没有了心跳的声音。

纯子和小彩把优贵的遗体留在原处,马上去向和室里的松永报告。松永大发雷霆道:“为什么不弄到洗澡间去!”二人赶忙把遗体抬进了浴室。

松永反复地确认:“真的已经死了吗?”然后又教训她俩说:“要是勒他的脖子中间,就会花很多时间。必须勒住脖子的上部。”当纯子说“还好有恭子按住了他的脚”时,松永的脸上浮现出得意的神情,说道:“看吧,我说的对吧。”

当纯子要去买肢解用具时,松永命令她“多买一些来”,但没有告诉她原因。在肢解了优贵之后,新买的工具还有剩余。这些工具全部按照松永的指示保管了起来。

到此为止的叙述,是基于纯子的证词。恭子的证词则有着微妙的差异。

纯子在证词中提到了“恭子负责按住腿”,但她本人是否会在法庭上承认这一点受到了人们的关注。考虑到恭子当时的处境和年龄,她不会被判定为罪犯,可按住腿属于协助杀人。有不少记者都在推测,一直以目击证人身份作证的恭子是否会以当事人(加害者)的身份出庭作证,她是否会对此事闭口不谈。

结果,当恭子被检察官问到“优贵被杀时,你是否从旁协助”,她平静地承认了:“是的。我按住了他的腿。”然后,恭子开始描述杀害优贵的现场。在这一点上,她的证词与纯子之间存在的差异,非常显著。

恭子说:“一天晚上,松永在厨房里对小彩说:‘你的弟弟,你必须要把他勒死。’那时,我也在小彩身边。松永指示我说:‘你也一起,按住他的脚。’我一想到优贵会被杀死,而我要被迫协助,就感到无比的恐惧。

“之后,我和小彩去了洗澡间。洗脸台的镜灯亮着,光线照进了洗澡间。优贵仰面躺着,眼睛闭着,穿着白色的运动衫和白色内裤。

“我从盥洗室探着身子,朝洗澡间方向蹲下,双手按住优贵的两个脚踝。绪方压着优贵的两个手腕,小彩用一根带子一样的绳子勒住优贵的脖子。小彩的身体渐渐向我这边靠了过来,我感到很挤,就松开了手。绪方斥责我:‘好好抓住脚啊。’

“优贵没有哭泣,也没有喊叫。没有尿裤子,没有排出粪便,也没有痉挛。可能是腿有一点抖动吧。当绪方说‘差不多了’的时候,我就放开了手。”

也就是说,根据恭子的证词,优贵被杀的地方不是厨房,而是浴室,而且是小彩一个人负责勒,纯子负责按住手腕。但纯子说是她和小彩从左右两边一起勒死了他。这种情况下,应该是完全承认自己参与勒死优贵的纯子的供述更为可靠。反之,恭子作为一个突然被迫参与杀人的女孩,产生记忆混乱的情况也是不足为奇的。

肢解了优贵的尸体之后,纯子想:“终于可以不用再杀亲人了,小彩得救了。”她一直对松永当时说的话深信不疑:“如果想让小彩活着,就必须杀了优贵。”

一连几天,松永都让小彩站在厨房里,并在她的手臂和脸上夹上夹子,一边断断续续地给她通电,一边追问道:“你是不是要告发我们之前的事!”小彩拼命地回答说:“我什么都不会说的。”纯子看到这种情况后,心里认定松永是要让小彩回主也的老家,所以才对她进行训诫,叫她不要多嘴。

关于小彩那段时间的情况,恭子讲了自己的一些回忆,给出了详细的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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