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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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十三岁的少年邵威,还是在校园里横行霸道的恶女薛娜,抑或是间歇性精神病患者李疯子,家暴成瘾的张山,他们活着,就是对世界的犯罪,对他人的生存构成了严重威胁。我解决了他们,不光是为了保全我女儿的健康成长,为她创造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也是为了让更多的人免受他们的祸害。倘若我用我的死,能够换取我的女儿以及像她这样弱者的平安,我觉得值了。

尘归尘,土归土,我让他们去了应该去的地方,我也去了我应该去的地方。所以,请你不要把这个秘密告诉我的前妻和女儿,我不想因为我的出现和消失打乱了她们平静生活。

另外,我还要顺便说一句,薛娜不是被绑架的,也没有被卖到深山老林里去,是我以谢成的名义写了一张小字条,把她骗到东关小树林的路上,然后一刀封喉,装进麻袋,用三轮车拉到郊区,投到了一口农用枯井中。可能就是那张小字条,给我留下了大麻烦,才让我选择了今天的结果,这是我的疏忽,我认了。那口枯井在三乡牛沟村的变压器旁,现在那里已经成了一片厂房,你们无须再找了,五十米深的枯井,挺麻烦的,再说了,找到了又有什么用?

尊敬的方警官,不管你承认与否,神圣的法律与民间的正义并非完全相融,有时,是根本对立的,你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不顾一切,从这一点上说,我很佩服你的聪明才智,也敬佩你对法律的忠诚。你是一名人民的好警察,更是一名法律的守护神,可是,在阳光普照不到的地方,还有一些弱势群体,你是无法守护他们的,我的插花刀正好补了你的缺。我知道我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神圣的法律,那是我不得已而为之,并非有意冒犯。

还有,虽然你的推理把我逼到了死角,但我还是非常感谢你,如果这个世上能够多一些像你这样的好警察,多一些像你这样的法律捍卫者,我们的社会将会少一些坏人,多一份安宁,也许,我的悲剧就不会发生,我也不至于为了保护女儿成了杀人犯。

我知道,现在我已经严重触犯了法律,所以,我也毫不犹豫地受到我的插花刀的制裁,我就用我个人的方式,结束了我的生命,以示惩罚,亦算谢罪。

认罪人:许守义

他的信,密密麻麻地写了三页纸,我每看完一页,就转手交给旁边的周小飞。看完后,又发现他用另外的纸补写了一页:

本来,我已经做好了一切准备,要以我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没承想,我从刘瘸子那里得知,胡汉三曾打着投资的幌子骗取了好多人的钱财,其中也有刘瘸子一家。他们状告无门,有的人竟然被气出了病。我不想谴责什么,也不想管别人的事,只想让胡汉三偿还骗走刘瘸子的二十万,以及杜笑花的三万元,外加三年多的利息,共三十万。只要他还了,我们相安无事,我绝不会伤害他。可是,他自作聪明,总想着给别人做套,算计别人。我实在容不得这样的人,他的存在,对别人就是一种伤害,这样的人,还是少几个好。反正我横竖都是死,临死之前,顺手除去这个祸害,也算为受害者做了一件好事。所以,刘瘸子是无辜的,那三十万是他应得的,如果有什么罪责,那也是我犯的,由我承担。

许守义又记

从这两份书信上我可以判断,第一封是他早就写好的,后面这封,则是他刚刚写的。我一口气看完这两封信,不觉长长地叹了一声。

“四一九”杀人案终于破获了,并且连带破获了六年前的李疯子被杀案、十五年前的薛娜失踪案,以及十八年前的邵威被杀案,还有今日发生的胡万山被杀案,压在我心上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我没有理由不高兴。然而,我却始终高兴不起来,许守义的话就像重锤敲在我的心上,使我想到了隐在这些案件背后的沉重,使我想到了惨死在他插花刀下的五个死者,甚至是发生在一九九五年那个月黑风高夜晚的强奸案。

一切的导火索,皆因那次强奸案,如果杜秋燕没有遭到坏人强暴,就不会失手打死人,更不会引来许守义的牢狱之灾。如果许守义不被判刑入狱,他的家庭也不至于支离破碎,妻子、女儿也不会受到生活的重压和别人的歧视,杜笑花也不可能到沙枣树林里摘沙枣,自然也不会遭到邵威的性侵。

如果她一直由父母守护着,在学校里也不至于遭到薛娜的欺凌和羞辱,即使她长大成人了,李疯子也不敢进入她的家进行肆无忌惮的骚扰,她也不可能误以为张山就是她的救命恩人而错嫁给他,凡此种种,都是那场罪恶造成的,如果没有它的发生,也不可能引发邵威、薛娜,李疯子、张山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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