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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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刀和菜勺

1.

我叫蔡珍湘,是城里最炙手可热的小寡妇。

三年前我刚出师,就被我爹发了一纸婚约。

说是早前儿定下的娃娃亲,现在到了兑现的时候。

十七岁生辰那日,我懵懵懂懂坐上花轿,一点嫁人的意识都没有。

明明是百年名厨的唯一传人,难道不该大展事业宏图么?

正念叨着,机会来了。

翌日,我丈夫人没了。

我人傻了。

还好年纪不大,浑浑噩噩过了一年,十八岁痛定思痛搞事业,得到了吾皇对我手艺的肯定。

凭借一碗新鲜热乎的蛋炒饭,吾皇立刻赐予了我「天下第一金勺」的美誉。

获得这项殊荣以后,我养了一个叫步泰兴的小白脸儿——一个我从死人堆儿里捡回来的流浪汉。

不过,好景不长的今天,我决定用皇上赏赐的大金勺,砸死那个小白脸儿。

是夜,月光一泻千里。

华灯初上,照得街市亮如白昼。

我信誓旦旦看着亡夫留给我的第一忠仆、兼我的大弟子——吴叔,信心百倍地抡起大金勺:

「我这就当街砸死这狗男女去!」

「好!」吴叔带着六个给我家看大门的大爷,齐声打气加油,「冲!」

然而,还没走出蔡家大门,一个彪形大汉就闯进了我家里。

说我欠了好多钱,得把宅子给他。

我:???

我一不赌博二不找鸭,哪里来的债台高筑?

在跟大汉的一番对垒之下,我才知道,是我养的小白脸,为了个叫白莲花的妓女,把我宅子抵押了。

我啧了一声。

步泰兴挺会找。还真叫白莲花啊。

大汉把我宅子的房契地契拿了出来,一摆手就让我搬家。

我脚尖儿都没抬一下。

不认命,毕竟地下室有钱。

「欠多少?」

「一千两。」

一千两而已,我可是整条街上最富裕的小寡妇,穷得只剩钱了。

小意思。亡夫留给我的,少说十万两。

然而我走到地下室翻箱倒柜好一阵子,发现银票、金子、古董花瓶、玉器珠宝,大多都让人掏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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