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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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有一次,我跟小美,还有几个学生会的朋友一起聚餐。结束后,有人提议一起去喝星巴克。

小美随口赞叹说,星巴克的咖啡太好喝了,这是她第一次喝。

当时同行的人中有个富二代。他当场笑话小美,「以后不要这么说,丢人现眼!星巴克这种流水线大路货,只有农村人才爱喝。」

小美的脸「唰」地红了。

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替她打圆场。因为大家都要巴结那个富二代。

我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把话接了过来:

「山东只有青岛和济南有星巴克,小美没喝过有什么丢人的?再说,你要觉得不好喝,为什么还要跟着一起来?」

我为小美出了头,也彻底得罪了那个富二代,从此在学生会里遭到排挤,最终不得不退出。

但我一点都不后悔。

因为,那件事让我跟小美走到了一起。小美说,我是她的英雄。

小美家庭条件不好。她妈妈有慢性病,弟弟还在读书。为了让她过得宽裕一点,大学期间我一直打工兼职。

后来毕了业,为了小美那句「我们未来肯定能在这小区拥有一盏灯」,我入职本地最有名的房企做销售。

其实我不喜欢当销售。但我不是本地人,没关系没背景。房产销售是我能想到的最有可能赚大钱的职业。

大学毕业五年,连存带借,我终于攒够了买一居室的首付款。

对我来说这不是小数目。我辛苦存了 30 万,又找朋友借了小 20 万。

小美跟着我的七年里,我自问没有亏待她。

所以,当我看到那张照片的时候,我才会觉得自己像死掉了一样。

几乎是失魂落魄地回到出租屋,我满脑子只有一个疯狂的念头——杀了小美,然后自杀。

闯进家门,我瞥见了小美挂在卫生间里的内衣。

那是件已经破了洞、起了很多球的内衣。小美至少穿了四年了。是有一年双十一我们一起买的,我记得非常清楚,价格 29 块 9。

我又想起我给她买的那个假 LV。还有那场风波。

当初,小美因为那个假包在行业年会上丢的面子,不光是她自己的,还有我的。

那一次,我生我自己的气。但当时我却对她说,是她虚荣,是她要攀比,是她认不清自己的条件和现实。我不想承认自己的无能。

想到这些往事,我突然就不恨她了。我只恨我自己,恨我们的命运。

我还是想争取小美。

我准备按计划向她求婚,于是精心准备了六个菜,其中有她最爱吃的红烧肉——我准备把戒指和钥匙一起送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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