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1 / 2)

加入书签

黑夜之中,整个操场都响起了路知远的喊声:「成小雨,牛逼的都发光了!他看不到,是他眼瞎啊!」

路知远的大喊,引来了保安。

他一把攥住我的手,拉着我奔跑起来。

当我气喘吁吁地被一路当贼一样追着跑的时候,我感觉,在我体内沉寂了八年的中二之魂,好像重新活了过来。

我知道,路知远是喊给现在的我,也是喊给 8 年前的我听的:成小雨,在他心里,是最特别的女孩。

也就是在这个瞬间,我才终于重新跟我的普通和解了。

至少,在一个人心里,我跟这个世界上所有其他人都不一样。

我们俩爬墙出去,我跳到路知远身上,就像多年前,我从单杠上砸到他身上一样。

只是这次我们是真亲上了。

这真是一个漫长的吻啊,亲完之后,路知远问我有什么感想。

我说:「我终于不用羡慕白不离了。」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时刻,我想到的依然是白不离。

不知道在大裤衩里加班的白不离,会不会打喷嚏啊。

番外 1:成小雨独白

重新在一起之后,我和路知远的娱乐,就是日常辱骂许金子。

但其实我明白,当年我们俩的「阴差阳错」,其实并不应该只怪许金子。

18 岁的我,之所以会失去那个非常重要的男孩,主要还是源于我对自己的不相信。我不相信我就是特别的那一个,我很介意我的普通,所以我才在乎大家是否喜欢我,在乎白不离不记得我,甚至是我的名字不够浪漫。

就连我喜欢路知远,也是因为他一点都不普通,是我们高中的风云人物。

他长得好看,不笑的时候很冷,笑起来又很阳光,被外校女生评价为实验中学都敏俊。

他家世好,母亲是市医院的专家,父亲是区里的纳税大户,我在报纸上看见过他爸爸的名字。

最难得的,是他居然学习好还讲义气,他曾经因为许金子被职校男生欺负,替他打架,肩膀缝过针。

虽然当时的我一直咋咋呼呼地喜欢着他,但其实从心底,我从来没有奢望过,他这样耀眼的男孩,会真的喜欢我。

而当他表现出喜欢我,还跟我表白的时候,我更是惶恐大于惊喜。

我不敢相信,他真的会喜欢我,会一直喜欢,平凡的、普通的、没什么特别的我。

所以当我收到匿名的信息,登陆了匿名的邮箱,听到他说的那段没有头没有尾的话,马上就认定他不是真的喜欢我。

就像是我一直觉得他在骗我,而那封匿名邮件,坐实了我的想法。

如果,当时的我,能鼓起勇气去问问他,那么一切都会变得不同。

可那时候的我,太年轻,太炽热,太好强,又太卑微。明明用稚嫩的心去全心全意爱他,却没有保护自己和保护他的能力。

本站不支持畅读模式,请关闭畅读服务,步骤:浏览器中——退出网页小说畅读服务。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